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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医疗保障局全面落实集采政策 做好结余留用奖励工作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5日 10:47 浏览:[] 作者: 来源:

思茅区医疗保障局全面落实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日前,思茅区医疗保障局对统筹区内参加并完成了前三个批次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完整采购周期的九二七联勤保障部队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共九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集采药品结余留用金的考核核定工作。考核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和中选、非中选使用金额,集采通用名药品使用占比等因素计算。根据考核情况,按不高于结余测算基数50%的比例留用集采药品医保资金,2022年全区共计核定拨付集采药品结余留用金49.49万元,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思茅区医疗保障局将及时拨付结余留用资金,同时督促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提高集采药品耗材的使用效率。

思茅区医疗保障局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是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和促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的一项重要举措,思茅区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正向激励作用,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品集采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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