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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532722-/2023-0202008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2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思茅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思政任〔202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 莉 任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管理七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李少猛 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管理七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董圣超 任区政府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师 静 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 琰 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思茅港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 芳 任区司法局思茅港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余俊力 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黄 巍 任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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