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中共思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普洱市思茅区中小学书记、校长和教师“一评三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思委教发〔2022〕4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教育管理中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以及教师的评价缺乏一套比较全面、系统、科学、可操作、可量化的指导性文件,对学校的办学能力、教师的教学水平评价多停留在年终考核,会议推荐或以考勤记录、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缺乏过程性评价和细节性评价,导致考核结果不够全面、客观和公正,不足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中小学书记、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思茅区实际,出台该《实施方案》。
“一评”即每年对书记、校长和教师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一次民主测评;“三考”即每年对书记、校长和教师的专业素养、履职过程、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一)解决教师考核要科学量化的问题。《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书记、校长和教师的民主测评、专业素养、履职过程、工作实绩四个方面按百分制给予权重赋分,使考核得以量化和细化,确保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出书记、校长和教师的个人成绩。
(二)解决重结果轻过程的评价问题。“一评三考”对书记、校长和教师的评价,将实现从单一的结果性履职考核,扩展到包含“专业素养考核”、“履职过程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等能力性+过程性+结果性的综合考核。特别是突出对书记、校长和教师的民主测评导向作用,充分体现“以德为先,注重实绩”考核原则,以人民满意为评价导向,从以前的年终校内测评调整为邀请校内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教育的社会贤达人士广泛参与,以被测评对象述职为依据,进行无记名投票的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实行“一评三考”,目的就是要摒弃以往只注重年终一次性考核的结果性评价,更加关注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的统筹联动,确保能客观、公正的反映出书记、校长和教师个人成绩的同时,通过过程考核不断提高书记、校长治校能力、办学能力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教学能力和服务学生发展的能力。
(三)解决考核过程和结果应用相脱节的问题。“一评三考”方案与《普洱市思茅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和《普洱市思茅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两个方案互动形成了一个考核的闭环系统,“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为“一评三考”提供过程性评价依据,“县管校聘”为“一评三考”保证结果应用落地,成立学校督查室和聘请区级教育督查员更为“一评三考”和另外两个方案的实施保驾护航。“一评三考”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岗位调整、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工资核定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以此来激发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的积极性,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为思茅教育高质量发展而努力。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重点一:“一评三考”方案中对中小学书记、校长和教师的考核内容,不论是“德、能、勤、绩、廉”的述评考核,还是校长的理论水平、应用能力笔试,教师专业素养、知识水平考试,教师的“备、讲、批、辅、考”日常教学考核,都紧紧围绕“教学质量”这根“生命线”,全程量化开展,特别聚焦学校的目标管理考核、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师工作量、教学成绩等绝对考核权重项目的实现过程和结果运用。通过考核的杠杆作用,引导中小学书记、校长和教师主动投入到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提升工作中。
重点二:“一评三考”的结果应用,引入“优胜劣汰”和“末位淘汰”机制,为那些不担当、不作为、不敬业、思想涣散、作风不实、纪律松弛等慵懒人员划定“红线”,设置“底限”。对考核成绩优秀的,予以表扬,并优先考虑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第一年进行约谈;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给予免职、降级甚至解聘。这样的结果应用,倒逼书记、校长和教师做好本职工作,向优秀看齐,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
文件:http://www.smqzf.gov.cn/info/egovinfo/1002/smqzwgk_nr/P002-30/2022-12140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