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为使营盘山及大地光伏电站项目顺利推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龙潭乡土地征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及相关规定。
三、《方案》制定过程说明
龙潭乡人民政府经过调研,以及乡政府班子会议研究,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方案》(送审稿),按程序提请普洱市思茅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最终形成《方案》并予以公告。
四、主要内容说明
(一)征收与补偿范围
营盘山光伏电站项目及大地光伏电站项目涉及的龙潭乡规划用地范围。
(二)征收与补偿期限
征收实施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
(三)补偿标准
1.旱地:45000元/亩;
2.草地:22500元/亩;
3.林地:22500元/亩;
4.未利用地:22500元/亩。
(四)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营盘山及大地光伏电站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http://www.smqzf.gov.cn/info/egovinfo/1002/smqzwgk_nr/532722-/2022-0321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