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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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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单位:普洱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思茅区财政局
评价机构: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
评价时间:2022年6月
“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债券资金支出管理,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和债券资金支出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等文件要求,本次由思茅区财政局与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共同组成评价工作组,对“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一)项目概算及执行情况
根据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批复》(思发改发〔2020〕109号),本项目总投资为58780.00万元,因本项目融资成本变化,财务费用调整为3768.25万元(其中专项债券建设期利息增加了2266.25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增加了32万元,市场化融资建设期利息减少了1250.00万元),项目总投资调整为59828.2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504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00.00万元,预备费5920.00万元,财务费用(含专项债券建设期利息、发行费用、市场化融资建设期利息)3768.2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项目共到位专项债券资金32000万元,实际形成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约30888.64万元,全部用于支付“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96.53%。
2020年专项债券资金17000.00万元,资金拨付17000.00万元,拨付率100%。
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资金拨付13888.64万元,拨付率92.59%。 1.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到位债券资金17000.00万元,2021年到位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
2.资金支付情况
2020年专项债券资金17000.00万元,资金拨付17000.00万元,拨付率100%。
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资金拨付13888.64万元,拨付率92.59%。
“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1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全过程绩效管理理念贯彻不到位
全过程绩效管理理念贯彻不到位,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管理、绩效目标自评工作不到位
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理念贯彻不到位,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①绩效目标设定方面,项目实施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了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报,但填报形式不规范,如对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区分不清、未制定年度目标等。
②绩效目标跟踪管理方面,项目实施单位未开展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工作,对全过程绩效管理理念认识不到位。
(二)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项目管理意识不足
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实施过程缺乏控制措施,项目管理意识不足
普洱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管理制度》内容简单,不能起到项目管理的约束管理作用。经工作组现场核查发现,本项目在实施中存在工作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三)项目收益
项目收益能否及时实现,将导致是否能满足债券还本付息收益要求。项目收入与成本测算过于乐观,项目实际收益与预测收益有落差。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可能导致项目的建设内容不能在建设期内实现,将导致运营范围缩减,收益锐减。项目收益项目实际与预期有出入,导致项目收益缺项,比如预期商铺租金收入、停车场收入等不能实现,导致项目还款来源保障不足。
(四)项目运营不确定性
后期项目运行存在不确定性问题。本项目建成后,如果达到预计的服务水平,将能吸引更多的人/企业前来居住或从事商业;反之,如果达不到预计的服务水平,将影响商铺招商及停车位的使用,进而影响运行期收入预测的水平,给项目的经济收益带来风险,导致偿债能力减弱,影响还本付息。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完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
加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事中运行监控、事后自评等薄弱环节。通过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效果。
根据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和实施内容等,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要完整、尽量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的设定应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投入、产出和效益等内容;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应体现专项债项目的特点。
(二)建立考核管理办法与机制,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建议思茅区交通运输局履行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于本项目建立完善的考核管理办法或制度,定期组织进行考核验收,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促进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三)制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储备申报管理办法
从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存在资金使用进度滞后,与项目实际进度不符的情形,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待债券资金下达后无法按时投入建设。鉴于此,建议从制度层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申报管理,制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储备申报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一是项目申报与储备范围;二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充实性;三是项目推进计划。
(四)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培训
通过此次地方政府绩效评价结果发现,行业主管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券的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了解不足,从而缺失了对地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管力度。建议下一步为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仅要针对财政人员进行债券资金使用培训,还要加强对项目预算单位和项目单位的培训,使预算单位和项目单位明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使用期限、专户管理等内容,从而使专项债券资金从财政拨出后,能得到规范使用。也可防止资金使用过程中用于经常性支出、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以及杜绝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
(五)健全绩效管理全过程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单位要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出具绩效自评报告,按月向主管部门报送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报表数据,以助于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环节的动态监管,确保实际使用债券资金的项目与申报发行项目严格对应一致,严防专项债券风险。
(六)加强项目管理
加强对发债项目的评估,强化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其合法合规施工,切实保障项目质量。
(七)建立健全项目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从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资金拨付流程等方面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压实机构主体的责任与监督作用,提升项目实施的组织保障与落实。
(八)加快工程决算
控制项目投资成本。加快开展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及财务决算,确定该项目实际投资,控制项目投资成本。
(九)统筹调配各项目收益、充分挖掘项目收益点,稳定项目运营收益
挖掘现有设施的经济效益,增加或丰富运营形式,增加项目收入。通过统筹调配各项目收益、提高运营收入,保障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正文)
普洱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东临红河、玉溪,南接西双版纳,西北连临沧,北靠大理、楚雄。东南与越南、老挝接壤,西南与缅甸毗邻,有着“一市连三国”之称,普洱火车站位于普洱主城区西侧,昆磨高速以西,距离主城区3公里,昆磨高速及玉磨铁路自北向南贯穿本区域,周边交通良好,项目周边水资源丰富,背靠茶山,自然条件良好。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国家通过加大建设投入、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实施优惠财税政策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发展。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经济技术合作进一步加强。云南作为国家西部大开发区域范围,同时也是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一带一路”全局经济战略的重点开发建设区域;为拉通泛亚铁路交通线,促进云南地区经济与周边国家及内陆经济交流及发展,云南省委、省政府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大战略建设思路,启动新建玉溪--磨憨铁路建设,路线由玉溪起,经峨山、元江、墨江、宁洱、普洱、景洪止于磨憨口岸,出境后接通老挝首都万象,通过万象--曼谷铁路连接泰国铁路网,并通过泰国铁路与马来西亚、新加坡相通,形成泛亚铁路中通道。玉磨铁路作为泛亚铁路交通中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成后将充分发挥云南毗邻东南亚的区位优势,使云南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极大的促进云南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
作为本铁路线经过的普洱市,凭着“一市连三国、一江通五邻”的区位优势,“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与支持下,全市综合交通建设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铁路运输仍是空白;“十三五”期间,普洱市将按照“五网建设”和“普洱市实施综合交通5年大会战”的安排部署,完成玉磨铁路普洱段建设。
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深入推进为普洱市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城镇上山、旅游发展等政策深入实施,为普洱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特别是普洱获批为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绿色发展的政策效应将持续释放,发展机遇难得、潜力巨大。
(1)项目名称
“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区位
本项目位于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
(3)项目建设内容及情况
根据《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批复》(思发改发〔2020〕109号),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道路两部分。火车站站前广场包含集散广场、公交车站、停车场、长途车站、充电桩、游客服务中心,办公商业预留开发用地等城市配套功能,总建筑面积约63,600.3m²;市政配套道路为新建进站道路及站内道路共计2.496km。
(4)投资规模
根据《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批复的批复》(思发改发〔2020〕109号),本项目总投资为58570.00万元,因本项目融资成本变化,财务费用调整为3768.25万元(其中专项债券建设期利息增加了2266.25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增加了32万元,市场化融资建设期利息减少了1250.00万元),项目总投资调整为59828.25万元。
(5)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
根据《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批复》(思发改发〔2020〕109号),本项目建设期为2020年5月至2023年3月;项目整体运营期为2023年至2032年。
(6)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计划
① 使用计划
根据《“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中的资金筹措及安排,2020年计划投入17603.93万元,其中通过财政预算安排334.81万元,项目单位自有资金269.12万元,拟发行专项债券17000.00万元(其中6000.00万元用于项目资本金);2021年度计划投入16270.50万元,其中通过财政预算安排326.57万元,项目单位自有资金943.93万元,发行专项债券15000.00万元(其中3600.00万元用于项目资本金);2022年度计划投入24776.50万元,其中项目单位自有资金776.50万元,拟通过市场化融资24000.00万元。
② 实际投入情况
根据项场调研及查看项目单位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本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2020年申请债券资金17000.00万元,到位债券资金170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已支出17000.00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2021年申请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到位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已支出约13888.64万元,资金支付率约92.59%。
(7)建设计划及实际建设情况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3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项目建设计划如下:
1)2020年5月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的报批、施工图设计;
2)2020年6月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单位进场搭建临设并执行三通一平,进行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的建设;
3)2021年5月完成站前广场土建结构,装修和设备安装单位进场,与土建交叉作业,同时完成周边市政道路路基工程;
4)2022年10完成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道路扫尾工作,试验与试用,2022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
5)2023年3月完成周边开发及相关配套工程。
实际建设情况:
普洱站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完成投资52228.78万元,已完产值占概算建安比107.24%;站前广场主体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消防安装、道路管网、集散广场及绿化工程等已全部施工完成。项目已基本完工,目前正在进行验收工作。
根据《“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本项目绩效目标共9条,其中产出指标4条,效益指标4条,满意度指标1条。各指标均根据《“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变更的批复》(思发改发〔2020]109号)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设定。
根据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思住建联建〔2020]12号),项目建设周期应完成以下工作内容:一是完成火车站站前广场,包含站前集散广场、公交车站、停车场、长途车站、充电桩、游客服务中心,办公、商业预留开发用地等城市配套功能,总建筑面积约为63600.3平方米;二是完成市政配套道路,主要包括新建进站道路及站内道路共计2.496千米
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将极大改善火车站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配套功能,为普洱市及周边县市的群众行提供便利条件,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且项目完成后收益有保障,偿债能力充分。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本工程项目建设期为3年,从2020年3月始,至2022年3月完工交付使用(火车站配套部分2021年底交付使用)”,项目实际于2021年12月3日与铁路正线同步投入使用。2021年主要完成站前广场土建结构,装修和设备安装单位进场,与土建交叉作业,同时完成周边市政道路路基工程。在项目建设期内按时按量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本次绩效评价由思茅区财政局牵头成立该项目的评价工作组,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受思茅区财政局的委托开展“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本次绩效评价按照《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从决策、管理、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出发,建立指标框架及评价提纲。
本次评价目的为通过专项债券支出项目的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项目预期结果实现程度对比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提示风险,优化债券资金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提供参考依据。
结合本次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工作组明确了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对2020年的专项债券资金17,000.00万元及2021年的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形成的直接产出进行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时段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投入建设的产出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 《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
(4)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4〕70号);
(5)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6)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
(7) 《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
(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9)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
(10)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3号);
(11)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
(12) 《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
(13) 《“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14) 相关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批复文件;
(15) 经批复的“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
(16) 预算下达文件,有关财务会计资料;
(17) 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监理月报、形象进度表、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报告等与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资料和数据;
(18) 截至评价时,已形成的验收、审计、决算、稽查、检查报告等;
(19) 其他相关政策文件及项目资料。
(1)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开展绩效评价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公开透明。从评价对象的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合理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披露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对参与各方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
(3)高度关联。绩效指标指向明确,与项目债券资金支出方向、政策依据相关联,与总体绩效目标的内容直接关联。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4)重点突出。绩效指标涵盖政策目标、项目债券资金支出方向主体内容,应选取能体现项目主要产出和核心效果的指标,突出重点。
(5)量化易评。绩效指标应细化、量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绩效指标值一般对应已有统计数据,或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统计、调查、评判等便于获取。确难以量化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可使用分析评级(好、一般、差)的评价方式评判。
(6)独立评价。以第三方的身份独立开展评价活动,评价工作人员和评价工作组不得与项目相关单位有任何利害关系,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独立做出评价结论,确保评价结论的客观公正。
(7)反馈原则。将评价的结果反馈给委托部门,作为有关部门以后年度安排项目预算、加强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8)保密原则。评价工作人员和评价工作组,对与项目评价有关的所有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散布。
我们在评价时严格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四个关键原则,同时评价工作组会针对不同项目,选择适当的工作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核查财务资料、项目组织实施资料、项目绩效资料、查看项目现场、数据分析复核、组织开展座谈或问卷调查等方法,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和公平性,结合项目的特点和绩效评价指标,本次评价选用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作为主要评价方法,其他评价方法作为辅助方法。
(1) 比较分析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计划规划与实际完成情况的比较,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在接到该项目时,首先积极与业务主管单位进行了对接。云南省财政厅在2021年11月18日下发了《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文件,管理办法中对绩效评价的依据和原则、绩效评价内容和应用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我们依据云财债〔2021〕105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文件,制定了“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
我们以该指标体系为基础,考虑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三级指标进行了设置,对评价标准、指标分值进行了调整完善。在过程指标中我们根据项目的业务流程,对项目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评价。项目指标体系分为3个层次,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决策、管理、产出、效益;二级指标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及前期工作情况、政策符合度、绩效目标、资金平衡方案和资金匹配、资金管理、资产备案、预期收益管理、信息公开、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产出成本、产出时效、产出质量、公共产品和服务保障能力、项目综合效益、投资带动、可持续性、满意度;三级指标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程序规范性、政策符合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资金平衡方案科学性、资金申报与匹配合理性、专项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规范、资金拨付、资产备案、收益与本息还款情况、收入成本合理性、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建设运营管理、项目整改、财务制度及执行情况、财政监督检查及审计情况、项目建设成本、项目运营成本、项目开工或完工及时性、质量合格率、公共产品和服务保障能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投资带动、可持续性、公众满意度。
具体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见表2。
表2“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绩效评价从2022年3月10日启动,各方面有效配合、进行顺利,评价工作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实施过程如下:
接到思茅区财政局对本次评价委托后,首先召集骨干人员成立项目评价小组,初步对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同时与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与项目承建单位进行了座谈,对资金的总体绩效目标、资金流向、实施内容进行了详细了解。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资料清单,向思茅区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协助评价工作组进行前期搜集,项目调研与评价过程中进行二次搜集。
为更进一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期的各项情况,评价工作组与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深入访谈,对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调研。
按照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以上收集的项目资料、访谈与问卷调查等,对各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价。各指标的具体评价思路详见指标分析章节。
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取得的成效与经验、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
在资料收集、访谈、问卷调查、分析研究、归纳总结的基础上,以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各项批复件为附件的绩效评价方案为初稿,并根据委托方和工作组评审后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最终报告。
评价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进行打分,进行绩效分析认定后得出初步绩效评价的评分结果,向项目相关各方反馈初评结果,编制绩效评价报告修订稿。
评价小组根据最终评价结果,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送审稿,提交区财政局、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各方书面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评价报告报送区财政局。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我公司将绩效评价过程中收集的全部有效资料归档,同时分别交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存档。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和《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文件内容,“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实行百分制,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本次考核根据评价工作组的调研分析对绩效进行逐项打分,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我们对“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支出项目全部进行了现场评价,我们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对各项目分别进行打分,然后按照资金量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最终得分。为了准确评价项目的产出和效果情况,本次绩效评价聘请工程专家对产出和效果指标进行现场评价,“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支出项目综合得分91分,绩效级别为“优”,成效明显。
各指标得分情况见表:
本次绩效评价得分汇总
根据《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文件要求,此次评价工作从项目决策方面、管理方面、产出方面、效益方面进行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决策情况主要对项目立项批复及前期工作情况、政策符合度、绩效目标、资金平衡方案和资金匹配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与分析,赋分合计为20分,得分为19分,得分率为95%。
项目决策情况指标评分表
1.项目立项批复及前期工作情况。
(1)立项依据充分性
本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思茅区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目的建设,将极大改善火车站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配套功能,为普洱市及周边县市的群众行提供便利条件。
2020年5月9日该项目取得《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批复》(思发改发〔2020〕109号),项目立项符合《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等文件要求。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故本指标按照评分标准不扣分,得分为4分。
(2)程序规范性
2019年9月15日取得《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
2019年9月16日取得《普洱市思茅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思资发〔2019〕202号);
2020年5月6日取得普洱市思茅区政法委文件《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思政稳复〔2020〕5号);
2020年5月7日取得《普洱市思茅区水务局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思水保字〔2020)18号);
2020年5月7日取得《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思环审〔2020)23号);
2020年5月9日该项目取得《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批复》(思发改发〔2020〕109号)。
项目前期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合法,故本指标按照评分标准不扣分,得分为4分。
2.政策符合度。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94号)中提到,专项债券资金重点用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梳理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财办预(2021)29号),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本项目属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属于专项债券支持的领域。本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故本指标按照评分标准不扣分,得分为2分。
3.绩效目标。
主要结合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制定绩效目标及是否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应的绩效指标进行评价。
(1)绩效目标
本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与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密切相关,与实际工作内容有一定相关性。绩效目标填写规范。故该指标不扣分,得分为2.5分。
(2)绩效指标
该指标权重2.5分,评分2.5分。根据本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绩效目标表,指标总体可测,可计算。故该指标不扣分,得分为2.5分。
4.资金平衡方案和资金匹配
(1)资金平衡方案科学性.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本项目财务评价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本项目资金平衡方案经过论证项目全生命周期收益与拟发债期限相匹配,项目内容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匹配。
(2)资金申报与匹配合理性。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本项目资金自平衡方案、财务评价报告等文件,项目资金自求平衡测算可以满足项目的建设以及后期偿还债券本息。
资金分配合理性。根据可研批复,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8780.00万元,因融资成本发生变化,总投资调整为59828.2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3428.25万元(其中发行专项债券用于项目资本金9600.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2.44%,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2400.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7.44%,市场化融资240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40.11%。项目资本金设定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之要求。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资金平衡方案具有科学性,资金申报与匹配基本合理。但本项目“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56000万元”,债务额度较大,并且银行贷款利率较高,造成项目建设期利息增多,故本指标赋分5分,扣1分,得分4分。
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对资金管理、资产备案、预期收益管理、信息公开、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6个方面进行评价与分析,分值权重合计为40分,得分为35分,得分率为87.5%。
1. 资金管理。
主要对专项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规范、资金拨付进行评价。
(1) 债券资金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本项目共到位专项债券资金32000万元,实际形成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约30888.64万元,全部用于支付“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96.53%。
2020年专项债券资金17000.00万元,资金拨付17000.00万元,拨付率100%。拨付情况如下:
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资金拨付13888.64万元,拨付率92.59%。拨付情况如下:
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92.59%,故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3分,不扣分,得分为3分。
(2)债券资金预算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明确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为了切实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存放安全规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债〔2020〕9号)、《普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通知》(普财债〔2020〕5号)、《普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普财债〔2020〕6号)、《关于普洱市2020年专项债券承接分配相关事项的函》等文件要求,普洱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开立了债券资金专户,在开立后报区财政局备案并纳入监管;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执行,未出现债券资金使用超出监管协议规定,债券资金使用合规。
故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不扣分,得分3分。
(3)债券资金拨付规范性
为了保证专户内资金按约定的债券项目用途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对思茅区交通运输局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核查,已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专账核算,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取得的原始凭证均合法且资金拨付报批手续齐全,区财政局已及时在专项债券资金动态监测模块中确认支出,专项债券资金的支出能够准确归集。
故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不扣分,得分3分。
2.资产备案。
考核项目竣工后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情况,项目为建设期,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将按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备案与登记,本阶段本项不扣分,得分为2分。
3.预期收益管理。
(1)收益与本息还款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时,本项目取得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2020年及2021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报告和思茅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昆明清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本项目的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测算方案,上述测算方案和评价报告结论显示,本项目在相关专项债券的存续期内,还本付息资金充足。
我们对思茅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昆明清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本项目的预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测算方案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报告进行了检查,包括重新检视了测算的前提条件、假设的合理性,重新审视了测算依据和测算模型的合理和准确性以及测算所用数据信息来源的可靠性等方面。经检查,未发现其存在重大不合理、不可靠、不准确的情形。
与此同时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先测算方案中涉及的部分假设条件,实际已经实现并可确认,因此我们拟依据最新的信息、数据对本项目的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进行再次测算。
1)需支付的债券本息
本项目于2020年5月发行专项债券1.7亿元,发行期限为10年,发行利率2.95%,2030年5月29日到期还本;2021年10月发行专项债券1.5亿元,发行期限均为10年,发行利率3.24%,2031年10月27日到期还本,利息按半年支付。
本项目收益主要包括广场商铺、公交及长途车导播和广告位的出租,出租车及社会车辆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等获得专项收入。
广场商铺、公交及长途车场和广告位的出租收入根据《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中广场商铺的租赁协议》、《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中广告位的租赁协议》、《关于“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中公交及长途车场的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确定。依据“协议”,项目运营租金水平为:广场商铺135.00元/m2/月、公交及长途车场100.00元/m2/月、广告位1500.00元/m2/年,租金结合市场变化,每5年按5%增长。
由于本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项目收入情况只能依据普洱同类项目及财务评价报告内容数据预估,债券存续期内123471.57万元,净收益下浮20%后与还本付息对比情况如下:
(2)收入、成本合理性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2020年及2021年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报告,本项目收益主要包括广场商铺、公交及长途车导播和广告位的出租,出租车及社会车辆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
由于本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项目收入情况只能依据普洱同类项目预估,考虑项目所在区域位置,方案市场价格预测过于理想,项目运营内容的不确定性,重新保守预估项目收益与方案收益预测相差约80%。故本项指标赋分10分,扣除3分,得分为7分。
4.信息公开。
考核项目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应当在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部门未设立门户网站的,应当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级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和指导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部门不迟于每年6月底前公开以下信息:
(1)截至上年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截至上年末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等;
(3)截至上年末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
(4)其他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
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披露已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项目信息通过云南政府服务网进行公示。
本项目信息公开情况总体符合要求,本项指标不扣分,得分为2分。
5.项目管理。
(1)制度执行有效性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查阅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的相关制度。项目建设和运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现场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故本项指标项不扣分,得分为2分。
(2)项目建设/运营管理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查阅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资料,项目单位定期向财政部门及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等情况,但工作人员发现项目部分报告资料不齐全并没有及时整理归档。
故本项指标扣0.5分,得分为2.5分。
(2) 项目整改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查阅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的台账资料,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收到相关部门的整改通知书或其他监督问题。但通过咨询项目管理人员了解,项目实施过程相关部门有过口头上的警告,比如环保措施不到位等情况。
本项指标赋分3分,扣0.5分,得分为2.5分。
6.财务管理。
(1)制度执行有效性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查阅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财务制度以及付款申请等资料,未发现财务制度缺失以及未按规定付款程序拨付资金的情形。但项目单位的财务制度相对不规范,需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
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为2分,扣除1分,得分为1分。
(2)财政监督检查及审计
本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尚未竣工验收。故该指标按照评分标准,本项指标不扣分,得分为2分。
项目产出情况主要对产出成本、产出时效、产出数量、公共产品和服务保障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与分析,权重合计为25分,得分为24分,得分率为96%。
1.产出成本
本项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建设成本及项目运营成本、考核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控制程度。
由于目前项目还未进入运营期,故本次仅针对建设成本进行考核,经查阅项目基础资料以及现场实地调研,经查项目工期进度与建设资金支出,项目建设成本与计划成本符合要求,但建设成本支出应加以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指标满分5分,扣1分,项目运营成本因未进入运营期此项指标不扣分,得分为5分。
2.产出时效
本次绩效考核时间段内,本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因此该指标仅考虑项目开工及时性。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组查阅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以及监理月报,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5月,实际开工日期为2020年5月;
根据本项目总投资及投资完成率分析,普洱站总投资57864.38万元,建安费48703.4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完成投资52228.78万元,巳完产值占概算建安比107.24%;主体工程进度方面。截止2021年12月30日,站前广场主体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消防安装、道路管网、集散广场及绿化工程等已全部施工完成。项目总体进度符合进度计划要求。
故该指标按照评分标准,本项指标扣5分,得分为5分。
3.产出质量
考核项目建设质量达标及验收情况。本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未进行交工验收。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组查阅项目实施单位、监理及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基础资料,各家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本项目的历次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整体处于良好、可控状态,不存在未整改问题。
故该项指标不扣分,得分为8分
4.公共产品和服务保障能力
本项目属于兼具经营性的公益性项目,项目单位根据承担的任务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战前广场内必须配备的百货、特产商铺已经完成招商,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社会投资人及周边居民对公共产品得需求。
故本项指标不扣分,得分为2分。
项目效益情况主要对项目综合效益、投资带动、可持续性、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与分析,权重合计为15分,得分为13分,得分率为86.67%。
1.项目综合效益
(1) 社会效益
1)对居住环境及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
项目的实施极大改善了当地居民区以及乘客的交通出行状况,及提高了感知,有提供了方便,节约了乘客准备时间,同时又有利于当地经济的繁荣发展,扩大了就业面,使沿线人民直接受益。
2)降低公共设施成本促进区域综合交通的发展
区域交通水平较低,无形当中提高了公共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本项目的建设,形成区域效应、规模效应,降低了公共设施成本,同时提高了区域交通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综合交通的发展。
3)增加就业岗位,提高社会稳定性
交通水平相应的提高,劳动就业岗位也随之增加,同时随着进站道路的社会效应逐步显露,带动区域和县域企业的发展,也相应的增加了劳动就业岗位,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地区经济发展健康有序,社会闲散人员得到就业机会,社会人员构成逐步合理化,社会稳定性将会得到提高。
本项目在提高交通服务水平、带动区域综合交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提高社会稳定定型方面都为社会带来了直接或间接的社会效益,因此,本项目是切实可行,符合社会整体利益需求的。
项目的建设社会效益明显,故本项指标不扣分,得分为3分。
(2) 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财务评价报告,本工程总概算59828.25万元。运营期内项目收入为217176.44万元,项目运营成本57519.57万元,占用项目偿债收益的相关税费36185.30万元,项目可偿债收益为123471.57万元。
“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为当地脱贫致富提供了新的经济增长机会,可以充分发挥经济乘数效应,实现地区经济的腾飞,缩小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项目建成和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将为项目所在区域提供一个稳定、长期、持续增长的地方财政收入,有效的拉动内需,拉动区域人流、物流交换速度,带动各相关行业的经济发展,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经济带动效益明显,但考虑项目直接经济效益测算与实现的不确定性,故本项指标扣1分,得分为2分。
2.投资带动
项目建成运营期间需要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有利于扩大当地就业渠道,提高项目直接就业人员收入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和谐发展。此外,本项目的建设将可带动相关行业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对于搞活国民经济、增加国民收入、提高国民生活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故本项指标不扣分,得分为3分
3.可持续性
普洱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站前广场南北两侧布置地上一层配套商业景观建筑,广场下设置三层地下室。地下一层为商业、换乘空间、公交及长途大巴配套用房等;地下二层设置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场,地下三层为社会车辆停车库,进站旅客通过公共交通、私家车到达换乘大厅后进站乘坐火车,旅客出站后通过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进行下单联系社会车、出租车、网约车在换乘大厅换乘通往目的地,也可乘公共交通车通往市区、县区。普洱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就公铁联运服务的整体运营视角来看,建立完整的“代理-承运”体系是公铁联运的运营基石,我国铁路总公司现阶段的联运发展状况还不适合兼任代理与承运,而需与高水平的代理商进行合作,一来可以减少铁路总公司的运营负担,二来专有的代理商在订单处理、联运组合、客户服务上有强大的专业优势,这样才能将联运效率发展到最佳水平。
综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将对思茅区发展起到可持续性影响,故本项指标不扣分,得分为3分。
4.满意度
为了解项目实施地周边居民对项目建设工作的主观感受和服务满意度,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受益群体进行现场随机调查。本次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收回有效问卷30份,经统计,收回的有效问卷平均得分为83分。
故该指标按照评分标准,本项指标扣1分,得分为2分。
本项目前期准备充分,立项材料完整且依据充分。本项目属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项目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为项目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保驾护航。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相关方严格按照既定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审批单据,层层审核、道道把关,为本项目专项债资金能合法合规使用奠定了基础。
(一)全过程绩效管理方面
存在的问题:
①绩效目标设定方面,项目实施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了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报,但填报形式不规范,如对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区分不清、未制定年度目标等。
②绩效目标跟踪管理方面,项目实施单位未开展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工作,对全过程绩效管理理念认识不到位。
原因分析:项目单位全过程绩效管理理念贯彻不到位,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管理、绩效目标自评工作不到位,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理念贯彻不到位。
(二)管理制度方面
存在问题: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实施过程缺乏控制措施,项目管理意识不足
原因分析:经工作组现场核查发现,本项目在实施中存在工作记录不规范等问题,项目管理制度的约束管理执行效果有待加强。
(三)项目收益方面
存在问题:项目收益能否及时实现,将导致是否能满足债券还本付息收益要求。
原因分析:项目收入与成本测算过于乐观,项目实际收益与预测收益有落差。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可能导致项目的建设内容不能在建设期内实现,将导致运营范围缩减,收益锐减。项目收益项目实际与预期有出入,导致项目收益缺项,比如预期商铺出租、停车收入等不能实现,导致项目还款来源保障不足。
(四)项目运营不确定性
存在问题:后期项目运行存在不确定性。
原因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如果达到预计的服务水平,将能吸引更多的人/企业前来居住或从事商业;反之,如果达不到预计的服务水平,将影响商铺及停车位的使用,进而影响运行期收入预测的水平,给项目的经济收益带来风险,导致偿债能力减弱,影响还本付息。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完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
加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事中运行监控、事后自评等薄弱环节。通过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效果。
根据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和实施内容等,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要完整、尽量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的设定应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投入、产出和效益等内容;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应体现专项债项目的特点。
(二)建立考核管理办法与机制,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建议思茅区交通运输局履行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于本项目建立完善的考核管理办法或制度,定期组织进行考核验收,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促进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三)制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储备申报管理办法
从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存在资金使用进度滞后,与项目实际进度不符的情形,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待债券资金下达后无法按时投入建设。鉴于此,建议从制度层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申报管理,制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储备申报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一是项目申报与储备范围;二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充实性;三是项目推进计划。
(四)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培训
通过此次地方政府绩效评价结果发现,行业主管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券的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了解不足,从而缺失了对地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管力度。建议下一步为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仅要针对财政人员进行债券资金使用培训,还要加强对项目预算单位和项目单位的培训,使预算单位和项目单位明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使用期限、专户管理等内容,从而使专项债券资金从财政拨出后,能得到规范使用。也可防止资金使用过程中用于经常性支出、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以及杜绝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
(五)健全绩效管理全过程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单位要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出具绩效自评报告,按月向主管部门报送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报表数据,以助于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环节的动态监管,确保实际使用债券资金的项目与申报发行项目严格对应一致,严防专项债券风险。
(六)加强项目管理
加强对发债项目的评估,强化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其合法合规施工,切实保障项目质量。
(七)建立健全项目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从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资金拨付流程等方面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压实机构主体的责任与监督作用,提升项目实施的组织保障与落实。
(八)加快工程决算
控制项目投资成本。加快开展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及财务决算,确定该项目实际投资,控制项目投资成本。
(九)统筹调配各项目收益、充分挖掘项目收益点,稳定项目运营收益
挖掘现有设施的经济效益,增加或丰富运营形式,增加项目收入。通过统筹调配各项目收益、提高运营收入,保障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一)评价结果公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文件要求,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公开,财政部门应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或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开。
(二)以后年度安排
本次绩效评价等级为“优”。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对评价为“优”的应当予以支持。财政部门在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中应综合考量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整改落实
普洱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本绩效评价报告后1个月内,向思茅区财政局针对本报告中提到的问题与建议提出整改方案,并在3个月内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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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带一路”玉磨铁路普洱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月30日)(1)(1).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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