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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思茅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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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203000010000
2023年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思茅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思茅区关于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思茅区关于2023年度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附 录 2023年思茅区政府预算公开表
1-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4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1-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6 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7 上级对思茅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1-8 上级对思茅区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预算表
1-9“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1-10思茅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支出明细表
1-11思茅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支出
2-1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2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2-3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
2-4上级对思茅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3-1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2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3-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 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 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5 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5-6 2023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关于思茅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1月16日在思茅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思茅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思茅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交大会,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2年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22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4,907万元,同比减收190,050万元,下降52.1%,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57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5,646万元、非税收入47,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同比减收4,461万元,下降4.6%,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影响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228万元,同口径增长14%;上划中央级收入55,138万元,同比减收99,492万元,下降64.3%;上划省级收入-32,246万元,同比减收64,700万元,下降199.4%;上划市级收入58,444万元,同比减收21,397万元,下降26.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2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4,929万元, 完成预算的87.2%,同比减收11,382万元,下降31.3%。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22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6,1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2.7%,同比增收2,067万元,增长1.7%。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2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5万元,完成预算的285.2%,同比减收61万元,下降12.6%。
各类收入完成情况如下:
(1)增值税完成15,950万元,完成预算的79.3%,同比减收8,605万元,下降35%。
(2)企业所得税完成2,257万元,完成预算的98.1%,同比减收146万元,下降6.1%。
(3)个人所得税完成1,3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同比增收15万元,增长1.1%。
(4)资源税完成2,003万元,完成预算的97.6%,同比减收796万元,下降28.4%。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103万元,完成预算的97%,同比减收517万元,下降14.3%。
(6)房产税完成3,428万元,完成预算的95.2%,同比减收123万元,下降3.5%。
(7)印花税完成824万元,完成预算的91.6%,同比减收355万元,下降30.1%。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27万元,完成预算的93.9%,同比减收24万元,下降2.1%。
(9)土地增值税完成5,8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同比减收3,508万元,下降37.6%。
(10)车船税完成2,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同比增收142万元,增长5.6%。
(11)耕地占用税完成-2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5%,同比减收2,947万元,下降110%。
(12)契税完成5,992万元,完成预算的95.1%,同比减收1,705万元,下降22.2%。
(13)烟叶税完成1,251万元,完成预算100.1%,同比增收53万元,增长4.4%。
(14)环境保护税完成130万元, 完成预算的92.9%,同比减收151万元,下降53.7%。
(15)其他税收收入完成16万元, 完成预算的88.9%,同比减收91万元,下降85%。
(16)专项收入完成2,7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5.5%,同比减收782万元,下降22.1%。
(1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293万元,完成预算102.1%,同比增收154万元,增长13.5%。
(18)罚没收入完成2,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9.4%,同比增收799万元,增长62.7%。
(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4,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16.7%,同比增收21,614万元,增长174%。
(2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6,609万元,完成预算103.3%,同比减收7,601万元,下降53.5%。
(21)其他收入完成1,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收113万元,增长10.9%。
(2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929万元, 完成预算的87.2%,同比减收11,382万元,下降31.3%。
(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收61万元,下降12.6%。
(二)2022年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349万元,完成预算的93.9%,同比减支14,656万元,下降5.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360万元, 完成预算的84.3%,同比减支47,951万元,下降46.9%。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5,063万元,同比增支2,218万元,增长1.97%。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万元,同比减支70万元,下降49.3%。
各大类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20万元,完成预算的83.2%,同比减支2,664万元,下降12.2%。
(2)国防支出431万元,完成预算的234.2%,同比减支350万元,下降44.8%。
(3)公共安全支出13,990万元,完成预算的77.7%,同比减支141万元,下降1%。
(4)教育支出50,520万元,完成预算的95.2%,同比增支190万元,增长0.4%。
(5)科学技术支出566万元,完成预算的53.3%,同比减支672万元,下降54.3%。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70万元,完成预算的77.1%,同比减支552万元,下降23.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53万元,完成预算的110.4%,同比增支2,003万元,增长5.4%。
(8)卫生健康支出21,485万元,完成预算的117.9%,同比减支1,624万元,下降7%。
(9)节能环保支出1,617万元,完成预算的173.1%,同比减支1,519万元,下降48.4%。
(10)城乡社区支出30,065万元,完成预算的94.6%,同比增支4,974万元,增长19.8%。
(11)农林水支出29,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24%,同比增支5,613万元,增长23.7%。
(12)交通运输支出6,390万元,完成预算的52.8%,同比减支6,588万元,下降50.8%。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18万元,完成预算的57.9%,同比增支535万元,增长292.3%。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同比减支1,134万元,下降63.4%。
(15)金融支出0万元,同比增支14万元(上年同期支-14万元),增长100%。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66万元,完成预算的48.5%,同比减支 430万元,下降28.7%。
(17)住房保障支出29,522万元,完成预算的97.4%,同比减支8,009万元,下降21.3%。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51.9%,同比减支60万元,下降19.4%。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26万元,完成预算的61.2%,同比减支280万元,下降18.6%。
(20)债务付息支出1,9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支34万元,下降1.7%。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的80%,同比增支3万元,增长60%。
(22)其他支出-2,062万元,完成预算的-79.3%,同比增支75万元,增长3.5%。
(23)政府性基金支出54,360万元, 完成预算的84.3%,同比减支47,951万元,下降46.9%。
(24)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同比增支2,231万元,增长38.7%。
(2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2万元,完成预算的50.7%,同比减支70万元,下降49.3%。
(三)2022年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571万元,返还性收入8,9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6,353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57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195 万元,调入资金10,206 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7,174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1 万元,收入合计283,49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349万元,上解支出20,853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1 万元,年终结余10,719 万元,支出合计283,492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929万元,转移性收入4,687万元,上年结余2,134 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2,000万元,收入合计63,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360万元;上解支出753万元;调出资金4,317万元,年终结余4,320万元,支出合计63,750 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5万元,转移性收入40 万元,上年结余52万元,收入合计517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万元,调出资金445 万元,支出合计517 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6,132 万元,转移性收入103,186万元,动用年末滚存结余1,852 万元,收入合计231,170 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5,063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3,377 万元,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2,730 万元 ,支出合计231,170 万元。收支平衡。
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待以市财政局最终批复我区2022年度财政年终决算为准。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21年,思茅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17,810万元。2022年执行过程中市级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2,000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且经区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思茅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349,8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1,61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78,200万元。截至2022年底,思茅区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余额为333,861.92万元,其中:存量一般债务182.13万元(外债)、一般债券55,479.79万元、专项债券278,200万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内,风险总体可控。
2.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我区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9,174.19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7,174.19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新增专项债券32,000万元,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
3.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偿还政府债券本息及发行费18,482.3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971.32万元(再融资债券安排7,174.19万元、预算资金安排797.13万元)、利息支出1,909.57万元、发行费7.92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8,559.3万元、发行费34.20万元。
(五)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2年区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预算草案的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2022年预算调整草案的决议,财政始终保持稳健运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将各项财政政策落到实处,推动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减少疫情对生产生活影响。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切实保障财政平稳运行。支持保粮食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经济总体回稳向好,为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1.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力增收财政收入
稳步提高财政收入。面对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大、大规模实施减税降费效应明显等多重考验,沉着应对挑战,立足实际、迎难而上、多措并举,确保全区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在全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93,5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24,9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26,1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425万元。
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财政沉淀资金5,574万元,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和政府偿债压力。
2. 优化支出结构,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
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匹配性、均衡性、可持续性”的原则,实施过紧日子管理,稳妥压缩全区一般性支出490.61万元,压减率达5.07%。主要核减办公费、培训费和公务接待等支出。
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投入。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及库款保障工作。按照库款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安排支出原则,及时安排下达保障疫情防控资金4,160.89万元。用于卡点值守、隔离场所后勤保障、疫苗补助等,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3.加快落实纾困政策稳住市场主体,有效恢复实体经济活力
切实抓好减税降费工作。严格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延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等政策功效,切实做好退税工作,保证政策红利及时落地,切实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思茅区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1,415.17万元。
发挥金融助企纾困效用。放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效能。持续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小额信贷,增信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期末在保户数4,052户,贷款余额138,609.69万元,涉农担保3,312户,在保余额60,614.97万元。多措并举助力惠企纾困。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及确保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公平、公正、规范的市场环境。
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对思茅区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思茅区共减免个体工商户536户,减免金额455.56万元;共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73户,减免金额174.32万元;共减免其他户4户,减免金额2.2万元;通过财政补贴支持商贸服务业恢复发展,鼓励发放消费券等形式促进零售及餐饮消费。
4.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投入50,520万元,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3,566.03万元,惠及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学生45,534人,寄宿制学生16,721人;落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588万元,惠及补助学生3,920人;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26.98万元,惠及补助学生3,807人;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839.94万元,惠及补助学生24,537人;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2,002.52万元,惠及补助学生15,148人。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757.89万元,为稳定就业岗位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积极动员各类人才到农创创新创业,完成“贷免扶补”任务数337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人数605人,共计942人。加大“贷免扶补”政策的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金额16,474万元。安排公共卫生专项资金8,891.48万元,及时足额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支持新冠肺炎、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监测、疫苗冷链能力建设、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基层防控能力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等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资金6,161.47万元,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发放低保补助金、特困人员供养金、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5,446.45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10,581户16,524人次,农村低保33,637户53,492人次,城市特困1,201户1,218人次、农村特困3,415 户3,650人次、儿童生活补助1,032人次。强保障、重关爱、扶弱济困,切实做到城乡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5. 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保障粮食安全。认真落实各项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及时兑付中央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48万元,补贴面积26.01万亩,补贴标准63.36元/亩,受益农户24,492户;兑付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688.3万元。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区级配套 70万元,储备费用、利息补贴和轮换补贴等306.86万元。
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资金严格按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简化资金支付流程,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严格按照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资金安全运行。安排衔接资金11,771.73万元,共91个项目。
6 .加大生态文明政策支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污染防治,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推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扩大范围,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投入思茅河治理资金401.09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58.26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18万元,省级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57.67万元,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3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10.74万元,森林防火经费75万元。
7. 加强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坚持遏增量、化存量,强监管、严追责,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堵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融资后门,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存量,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积极筹措财政资金等措施,按时偿还债务本息,完成全年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数25,000万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接收转贷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收入32,000万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8.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全力争取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倾斜。区财政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和实地调研,不断完善体制汇报材料,深入分析思茅区在此次财税体制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做到算清财力账、算好明细账、算对事权账,做好请示汇报,向市财政反映思茅区的困难及对改革意见建议。积极跟进市财政局改革动向,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多次与市财政局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全力以赴为思茅区争取最有利的体制环境,提升机制体制改革对思茅区未来经济社会建设的财政保障能力。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充分加强上下级工作联动,开展联合检查,不断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依法整治政府采购违规行为,对政府采购实施全链条监管。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合同和履约、资金支付全过程监管,做到实时、全方位、不留死角。
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职能。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行为,促进财政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有序开展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及“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
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认真贯彻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配合区人大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切实做到人大监督预算执行全过程,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持续完善预决算公开激励约束机制,财政信息公开时效和质量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强有力的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和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各部门齐心协力艰辛付出的结果。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现阶段财政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财政增收乏力,新增可用财力有限;二是 “三保”支出、刚性支出增长迅猛,区级收支平衡压力剧增;三是全口径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升,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还需不断深化;四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负担重,举债空间收紧,加之土地收入下降、偿债来源减少,财政平稳高质量运行面临巨大挑战。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奋力推进财政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工作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提出如下2023年全区财政预算编制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37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支出301,39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58,049万元,增长23.8%。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378 万元,返还性收入8,9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5,11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62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10,402万元,上年结余10,719万元,调入资金22,400万元,收入合计320,5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39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985万元,支出合计320,58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思茅区“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70.11万元,占总支出的0.4%,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4.51万元,下降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13万元;公务接待费390.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4.3万元。
思茅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预算数为143,998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05,280万元,“保运转”支出7,697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1,02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58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59,651万元,增长239%。支出57,376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3,016万元,增长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580 万元,转移性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4,320万元,收入合计88,90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376万元,调出资金16,70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820万元,支出合计88,90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5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40万元,增长9%。支出6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8万元,下降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5万元,转移性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收入合计4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万元,调出资金401万元,支出合计46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5,145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987万元,下降1%。支出131,985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6,922 万元,增长15%。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5,145万元,转移性收入114,690万元,动用年末滚存结余2,269万元,收入合计242,10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1,985万元,转移性支出110,119万元,支出合计242,104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区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为履行上级部门规定支付义务及保障正常运转,区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人员经费、会议费等支出提前下达到部门。
三、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3年,我们要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的要求,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扎实做好以下七项重点工作。
一是增强财政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优化完善助企纾困政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二是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强化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加力稳定外贸外资,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三是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强化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推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四是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
五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继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积极配合防范化解重要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六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优化预算管理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税收制度,强化国有资产和资本管理,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七是大力加强财会监督,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加强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不断提升监督效能,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做好全区2023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且意义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围绕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勠力同心、勇毅前行,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奋力推进思茅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 各部门: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6.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7.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9.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按照规定标准向特定对象收取费用形成的收入。
10. 转移性收入:指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以及按照财政部规定列入转移性收入的无隶属关系政府的无偿援助。
11. 预算草案: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
12. 绩效评价: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规范的程序,对预算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与效果进行系统和客观的评价。
13.举借债务的规模:指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的总和,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14. 一般债务:指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
15. 专项债务: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专项债券。
16. 结转资金: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年度终了时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7. 结余资金: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时,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扣除预算支出实际完成数和结转资金后剩余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8020300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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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思茅区关于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20230130083704404.doc】 附件【2023年思茅区政府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思茅区关于2023年度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20230130083712376.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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