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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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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
情况及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3年7月28日在思茅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思茅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思茅区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6,378万元的49.3%,同比增收19,509万元,增长69.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160万元,同比增收18,166万元,增长151.5%;非税收入完成17,370万元,同比增收1,343万元,增长8.4%。税收收入增收的主要原因:2022年集中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后税收收入基数偏低,2023年税收收入恢复性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8,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01,398万元的46%,同比增支13,402万元,增长10.7%。从重点大类支出情况来看:教育支出34,081万元,占支出的2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58万元,占支出的13.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42万元,占支出的8.5%;卫生健康支出10,791万元,占支出的7.8%;公共安全支出6,967万元,占支出的5%。
在预算执行中,由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等,必须及时增加预算支出82,587万元(详见表1-3),其中动支预备费220万元,其余支出82,367万元列入预算调整方案。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4,580万元的7.8%,同比减收8,903万元,下降57.5%。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8,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7,376万元的101.3%,同比增支30,990万元,增长114.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5,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25,145万元的36.5%,同比增收379万元,增长0.8%。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1,985 万元的39.7%,同比减支3,546万元,下降6.3%。
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78,745万元,较年初预算96,378万元增加82,367万元,增长85.5%,比上年决算增长9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时,超收部分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区级各部门加大闲置资源(资产)盘活力度,争取更多非税收入入库,财税部门持续强化财税征收管理,全力确保收入圆满完成。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01,398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因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一定变化,需进行调整。建议将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83,76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支82,36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7.7%。为实现2023年预算收支平衡,从严控制结余结转,一般公共预算可不结转的项目不再结转,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一律收回同级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对预计年底形成结转的支出,及时调减当年预算,次年再做安排。
具体调整情况:科目调整支出增加82,367万元(详见表1-2)。
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745万元,返还性收入8,9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5,110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62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402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719 万元,调入资金22,4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收入合计402,9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765 万元,上解支出8,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985 万元,支出合计402,95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表1-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 收入84,580万元,预算调整数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支出57,376万元,预算调整为109,876万元,调增52,500万元。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580万元,转移性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4,32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2,500 万元,收入合计141,403万元(详见表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9,876万元,上解支出14,820万元,调出资金16,707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支出合计141,403万元(详见表2-2);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年初预算一致,不进行调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年初预算一致,不进行调整。
三、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要求,截至目前,全区共清理收回存量资金518.34万元,政府统筹安排518.34万元(详见表1-3),年底未形成支出的一律收回财政统筹用于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本息、疫情防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清理实有资金账户余额,实有资金账户余额中的净结余资金及结转一年以上的财政资金,一律于年底收回同级财政,统筹用于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本息、疫情防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以来,我区地方综合财力趋紧且空间有限,然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污染防治、债务还本付息等财政刚性支出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显,财政平衡难度空前加剧。面对严峻形势,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指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努力完成本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调整收支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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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思茅区2023年预算调整附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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