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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思茅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索引号: 2025/20240130-00001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公开日期: 2024-01-3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号:

监督索引号53080203000010000

2024年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思茅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思茅区关于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思茅区关于2024年度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2024年思茅区政府预算公开表

  1-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情况表

  1-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5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情况表

  1-6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1-7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1-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9 思茅区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10 上级对思茅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1-11 上级对思茅区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预算表

  1-12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1-13 思茅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支出明细表

1-14 思茅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支出

  2-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5 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

2-6上级对思茅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2-7思茅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表

3-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3-3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表

3-4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3-5上级对思茅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3-6上级对思茅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4-3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 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 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本级)

  5-4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5 2024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6 2024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关于思茅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4年1月17日在思茅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思茅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思茅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交大会,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3年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23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0,979万元,同比收186,072万元,增长106.4%,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6,70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59,562万元、非税收入67,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收33,135万元,增长35.4%;上划中央级收入148,037万元,同比收92,899万元,增长168.5%;上划省级收入31,799万元,同比收64,045万元,增长145.9%;上划市级收入54,437万元,同比减收4,007万元,下降6.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3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5,644万元, 完成预算的114.3%,同比收715万元,增长2.9%。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23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4,596 万元,完成预算的99%,同比1,536万元,下降1%。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3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收49万元,增长11.5%。

各类收入完成情况如下:

(1)增值税完成23,579万元,完成预算的88%,同比收7,628万元,增长47.8%。

(2)企业所得税完成2,6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收433万元,增长19%。

(3)个人所得税    完成1,360万元,完成预算的93.8%,同比增收33万元,增长2.5%。

(4)资源税完成2,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同比收279万元,增长14%。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8,204万元,完成预算的91.2%,同比收5,101万元,增长164.4%。

(6)房产税完成2,352万元,完成预算的61.9%,同比减收1,076万元,下降31.4%。

(7)印花税完成1,016万元,完成预算的92.4%,同比收192万元,增长23.3%。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785万元,完成预算的71.4%,同比减收343万元,下降30.4%。

(9)土地增值税完成5,808万元,完成预算的90.5%,同比减收25万元,下降0.4%。

(10)车船税完成2,998万元,完成预算的96.7%,同比增收325万元,增长12.2%。

(11)耕地占用税完成-21万元,完成预算的50%,同比收248万元,增长92.9%。

(12)契税完成6,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7.6%,同比收1,005万元,增长16.8%。

(13)烟叶税完成1,369万元,完成预算100.6%,同比增收118万元,增长9.4%。

(14)环境保护税完成138万元, 完成预算的67.3%,同比增收8万元,增长6.2%。

(15)其他税收收入完成6万元, 完成预算的120%,同比减收10万元,下降62.5%。

(16)专项收入完成5,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同比增收2,545万元,增长92.2%。

(1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190万元,完成预算107%,同比增收897万元,增长69%。

(18)罚没收入完成1,620万元,完成预算的98.4%,同比收453万元,下降21.9%。

(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1,22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4%,同比增收17,188万元,增长50.5%。

(2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5,041万元,完成预算136.5%,同比减收1,568万元,下降23.7%。

(21)其他收入完成1,763万元,完成预算的98.4%,同比增收610万元,增长52.9%。

(2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644万元, 完成预算的114.3%,同比收715万元,增长2.9%。

(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收49万元,增长11.5%。

(二)2023年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760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同比支64,411万元,增长26.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023万元, 完成预算的91.1%,同比支46,663万元,增长85.8%。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7,442万元,同比增支2,379万元,增长2%。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万元,同比支55万元,增长76.4%。

各大类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58万元,完成预算的86.1%,同比支2,838万元,增长14.8%。

(2)国防支出628万元,完成预算的220.4%,同比支197万元,增长45.7%。

(3)公共安全支出18,171万元,完成预算的92.3%,同比支4,181万元,增长29.9%。

(4)教育支出56,846万元,完成预算的96.1%,同比支6,326万元,增长13%。

(5)科学技术支出1,001万元,完成预算66.6%,同比支435万元,增长76.9%。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46万元,完成预算的72.6%,同比减支124万元,下降7%。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同比增支7,217万元,增长20.7%。

(8)卫生健康支出22,11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同比增支626万元,增长2.9%。

(9)节能环保支出4,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7%,同比增支2,992万元,增长185%。

(10)城乡社区支出31,104万元,完成预算的89.1%,同比增支1,039万元,增长3.5%。

(11)农林水支出41,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69.7%,同比增支12,377万元,增长42.3%。

(12)交通运输支出28,395万元,完成预算的94.1%,同比支22,005万元,增长344.4%。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27.2%,同比支436万元,下降60.7%。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同比支3,142万元,增长480.4%。

(15)金融支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83.3%,同比增支110万元,增长100%。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04万元,完成预算的82%,同比支938万元,增长88%。

(17)住房保障支出27,275万元,完成预算的89.3%,同比减支2,247万元,下降7.6%。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1万元,完成预算的134%,同比支81万元,增长32.4%。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56万元,完成预算的89.6%,同比支430万元,增长35.1%。

(20)债务付息支出1,83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同比减支71万元,下降3.7%。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支50万元,增长625%。

(22)其他支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41%,同比增支243万元。

(23)政府性基金支出101,023万元, 完成预算的176.1%,同比支46,663万元,增长85.8%。

(24)债务还本支出50,541万元,完成预算的460.1%,同比增支42,541万元,增长531.8%。

(2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27.3%,同比支55万元,增长76.4%。

(三)2023年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706万元,返还性收入8,8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0,44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8,78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719万元,调入资金12,43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56,49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1 万元,收入合计375,0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760万元,上解支出10,67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54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4万元,年终结余5,730万元,支出合计375,023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644万元,转移性收入2,982万元,上年结余6,55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1,500万元,收入合计116,6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023万元;上解支出1,628万元;调出资金7,264万元,年终结余6,764万元,支出合计116,679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4万元,转移性收入30万元,收入合计5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万元,调出资金377万元,支出合计504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4,596万元,转移性收入102,828万元,动用年末滚存结余644万元,收入合计228,06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7,4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0,626万元,支出合计228,068万元。收支平衡。

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待以市财政局最终批复我区2023年度财政年终决算为准。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经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审查批准,2022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49,81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71,61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 278,200 元)2023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127,593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规定,建议相应调增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即思茅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77,4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7,70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59,700万元。

截至202312月,思茅区政府债务余额460,892.15万元,其中:存量一般债务167.36万元、一般债券101,024.79万元、专项债券359,700万元严格控制在我区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

2.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37,995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55,495万元10,402万元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到期还本,45,093万元用于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新增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供排水领域;新增专项债券81,500万元(用于供排水领域18,500万元,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25,000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8,000万元,用于农业领域30,000万元)。

3.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偿还政府债券本息及发行费22,82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950万元(再融资债券安排10,402万元,预算资金安排548万元)、利息支出1,839.27万元,发行费57.83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9,892.75万元、发行费86.15万元。

(五)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3年区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区五届人大次会议关于2023年预算草案的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十四次会议关于2023年预算调整草案的决议,始终保持稳健运行,财政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强化税费政策供给,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有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贡献

1. 加大财政资源统筹,推动收入稳质提升

超预期完成财政收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大、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等严峻复杂的形势沉着应对挑战,顶压奋进、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凝聚收入征收合力,千方百计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在全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26,7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25,64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24,5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474万元。

盘活资源资产资金。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摸底核查,及时盘活处置长期低效闲置资产,加大资源统筹整合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积极探索国有资源(资产)盘活,针对城区水库资产及经营权有偿转让、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进行盘活,水库资产及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入库13,250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入库26,961万元。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财政沉淀资金1,360万元,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和政府偿债压力。

2. 激发实体经济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放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效能。持续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小额信贷,增信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期末在保户数2,730户,贷款余额106,530万元,涉农担保1847户,在保余额47,777万元。

大力支持经贸企业。鼓励企业积极扩大进出口业务,支持我区农产品出口及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安排境外替代种植专项资金3,418万元。

全力支中小企业发展。安排企业奖补资金943万元,安排各部门涉及中小企业项目资金18,670万元,帮助中小企业渡难关,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公平、公正、规范的市场环境。

3. 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投入56,846万元。安排补齐教育短板资金6,578万元,进一步改善思茅区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补齐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短板、解决中心城区学位不足、大额等问题。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4,005.09万元,惠及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学生44,758人,寄宿制学生16,729人;安排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4.01万元,惠及补助学生4,026人;安排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35.98万元,惠及补助学生3,933人;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3,131.63万元,惠及补助学生24,984人;安排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1,694.93万元,惠及补助学生14,273人。

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有力推进稳就业措施落地,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721.66万元。积极动员各类人才到农创创新创业,完成“贷免扶补”任务数313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人数618人,共计931人。加大“贷免扶补”政策的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金额15,250万元。安排公共卫生专项资金8,891.48万元,及时足额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支持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基层防控能力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等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资金10,737.63万元,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发放低保补助金、特困人员供养金、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716.43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11,780户19,770人次,农村低保31,673户53,803人次,城市特困1,274户1,286人次、农村特困3,473 户3,718人次、临时困难救助1,460户次、儿童生活补助879人次。强保障、重关爱、扶弱济困,切实做到城乡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4. 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高水平推进城乡建设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认真落实各项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及时兑付中央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52万元,补贴面积22.13万亩,补贴标准74.65元/亩,受益农户22,699户;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46.9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61.4万元。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区级配套 230万元,储备费用、利息补贴和轮换补贴等361.32万元。

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衔接资金18,825.7万元,支持咖啡产业发展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安排资金2,722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推进试点。

5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协调发展

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节能减排补助资金223.27万元,城镇污水提质治理经费4,067万元,垃圾臭气治理1,000万元。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扩大范围,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安排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768.99万元,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2,150.97万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07.98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12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45万元,森林防火经费78万元

6. 防范债务风险,坚决遏增量化存量

加强债务监管,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按照“一债一策、一企一策”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化解债务风险。一方面通过财政收支两端“开源节流”,采用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统筹整合专项资金、处置闲置资产等方式,加大偿债资金预算安排力度。另一方面向上级部门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专项债额度化解债务,2023年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10,402万元偿还到期一般债券本金。健全完善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和应对措施,持续加强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增强防控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及时妥善应对处置风险。严禁无预算安排项目建设和企业带资承包,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债务存量。

7. 加快现代财政建设,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贯彻落实《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通知》,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剔除区级项目中无效和低效成本,非补贴类、非民生类项目成本2023年年初预算压减幅度达20%。二是严格按照编外聘用人员规模、经费支出总量双控的要求,按照编办审定的用人额度,实名制管理,经费以项目化形式单独列示,确保每年只减不增,资金通过原渠道保障。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及一体化建设。坚持绩效导向,强化事前管理和结果应用,让“绩效为先”的财政支出规则落地生根。对296个重大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完善,开展重点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和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资金下达的重要依据。加快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预算指标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管理改革,开展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加快全区非税收缴电子化进程。财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职能。财政资金监管向实向细再迈进。一是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全面融入 “清廉思茅”建设行动全过程。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坚持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贯穿于清廉机关、清廉财政建设始终。二是“自检自查+延伸检查”双管齐下强力推进。通过单位自查和现场复查,以查促改,突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完善财务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有效提高单位内控建设质效。三是推进实有资金账户改革,将实有资金账户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和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各部门齐心协力艰辛付出的结果。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现阶段财政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经济形势严峻,税收收入增速、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叠加政策性增支等因素,财政减收增支矛盾突出,未来三年化债任务依然较为艰巨;二是财会监督不够有力,贯通机制不够健全,威慑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全口径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升,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还需不断深化。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奋力推进财政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提出如下2024年全区财政预算编制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11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3.1%;支出308,13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378万元,增长0.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112万元,返还性收入8,9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3,1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4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10,400万元,上年结余5,730万元,调入资金123,180万元,收入合计333,4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1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077万元,支出合计333,41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思茅区“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60.70万元,占总支出的0.4%,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41万元,下降0.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13万元;公务接待费29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9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3.7万元。

思茅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预算数为144,435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02,878万元,“保运转”支出8,857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2,7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51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25,868万元,增长101%。支出44,979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56,044万元,下降5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512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900万元,上年结余6,764万元,收入合计59,1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979万元,调出资金12,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97万元,支出合计59,17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172万元,下降36%。支出201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74万元,增长5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2万元,转移性收入30万元,收入合计3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1万元,调出资金131万元,支出合计332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5,109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0,513万元,增长8.4%。支出131,917 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4,475万元,增长12.3%。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5,109万元,转移性收入112,974万元,收入合计248,08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1,917万元,转移性支出114,466万元,年终结余1,700万元,支出合计248,08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区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为履行上级部门规定支付义务及保障正常运转,区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人员经费、会议费等支出提前下达到部门。

三、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冲刺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我们适度加力、提质增效。适度加力,主要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释放积极信号;合理安排政府投资规模,发挥好带动放大效应;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优化调整税费政策,提高精准性和针对性。提质增效,主要是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强化政策协同六个方面下功夫,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的成效。财政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是支持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产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支持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是支持扩大国内需求。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继续用好增发国债资金,支持增强内需主动力。

三是支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全力支持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保障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资金需求,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四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着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支持加强文化建设,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五是支持抓好“三农”工作。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

六是支持推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完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七是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力支持打好思茅区污染治理攻坚战。落实相关财税政策,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环境税收政策、政府绿色采购等制度机制。

各位代表,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奋力推进思茅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 各部门: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6.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7.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9.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按照规定标准向特定对象收取费用形成的收入。

10. 转移性收入:指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以及按照财政部规定列入转移性收入的无隶属关系政府的无偿援助。

11. 预算草案: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

12. 绩效评价: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规范的程序,对预算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与效果进行系统和客观的评价。

13.举借债务的规模:指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的总和,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14. 一般债务:指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

15. 专项债务: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专项债券。

16. 结转资金: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年度终了时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7. 结余资金: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时,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扣除预算支出实际完成数和结转资金后剩余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80203000010111

  
附件【附件1.思茅区政府预算公开表20240130110508888 (1).xlsx
附件【思茅区关于2024年度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20240130110532648.doc
附件【思茅区关于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2024013011053244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