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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思茅区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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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203000010000 2025年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思茅区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思茅区关于202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思茅区关于2025年度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附 录 2025年思茅区政府预算公开表 1-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5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1-6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7 思茅区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8 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1-9 思茅区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支出明细表 2-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2-3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2-5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 2-6上级对思茅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3-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3-3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3-5思茅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分地区) 3-6思茅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4-3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 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 区本级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思茅区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 区本级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本级) 5-6 思茅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 思茅区2025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8 思茅区2025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关于思茅区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5年2月14日在思茅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思茅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思茅区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交大会,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4年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5,007万元,同比减收15,972万元,下降4.4%,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3,21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59,617万元、非税收入53,5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收13,492万元,下降10.6%;上划中央级收入144,209万元,同比减收3,828万元,下降2.6%;上划省级收入33,422万元,同比增收1,623万元,增长5.1%;上划市级收入54,162万元,同比减收275万元,下降0.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4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43,467万元, 完成预算的91.9%,同比增收17,823万元,增长69.5%。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24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8,7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收14,196万元,增长11.4%。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4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收57万元,下降12%。 各类收入完成情况如下: (1)增值税完成19,668万元,完成预算的67%,同比减收3,911万元,下降16.6%。 (2)企业所得税完成2,424万元,完成预算的93.2%,同比减收266万元,下降9.9%。 (3)个人所得税完成1,5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7.9%,同比增收151万元,增长11.1%。 (4)资源税完成2,8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3.3%,同比增收550万元,增长24.1%。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8,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5%,同比减收54万元,下降0.7%。 (6)房产税完成3,480万元,完成预算的71%,同比增收1,128万元,增长48%。 (7)印花税完成1,462万元,完成预算的132.9%,同比增收446万元,增长43.9%。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10万元,完成预算的69.4%,同比增收325万元,增长41.4%。 (9)土地增值税完成7,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96.4%,同比增收1,657万元,增长28.5%。 (10)车船税完成2,976万元,完成预算的93%,同比减收22万元,下降0.7%。 (11)耕地占用税完成1,044万元,完成预算的2,088%,同比增收1,065万元,增长5071.4%。 (12)契税完成5,9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同比减收1,007万元,下降14.4%。 (13)烟叶税完成1,388万元,完成预算99.1%,同比增收19万元,增长1.4%。 (14)环境保护税完成113万元, 完成预算的70.6%,同比减收25万元,下降18.1%。 (15)其他税收收入完成5万元, 完成预算的50%,同比减收1万元,下降16.7%。 (16)专项收入完成5,589万元,完成预算的129.9%,同比增收285万元,增长5.4%。 (1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579万元,完成预算77.7%,同比减收611万元,下降27.9%。 (18)罚没收入完成1,322万元,完成预算的66.1%,同比减收298万元,下降18.4%。 (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0,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18.1%,同比减收10,826万元,下降21.1%。 (2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572万元,完成预算275.8%,同比减收3,469万元,下降68.8%。 (21)其他收入完成3,135万元,完成预算的237.7%,同比增收1,372万元,增长77.8%。 (2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3,467万元, 完成预算的91.9%,同比增收17,823万元,增长69.5%。 (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收57万元,下降12%。 (二)2024年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664万元,完成预算的97.9%,同比减支28,096万元,下降9.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746万元, 完成预算的88.3%,同比减支28,277万元,下降28%。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5,945万元,同比增支8,503万元,增长7.2%。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万元,同比减支86万元,下降67.7%。 各大类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44万元,完成预算的59.9%,同比减支1,614万元,下降7.4%。 (2)国防支出410万元,完成预算的168%,同比减支218万元,下降34.7%。 (3)公共安全支出11,873万元,完成预算的98.9%,同比减支6,298万元,下降34.7%。 (4)教育支出47,796万元,完成预算的88.7%,同比减支9,050万元,下降15.9%。 (5)科学技术支出642万元,完成预算156.2%,同比减支359万元,下降35.9%。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31万元,完成预算的113%,同比减支215万元,下降13.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59万元,完成预算的87.9%,同比增支4,089万元,增长9.7%。 (8)卫生健康支出18,667万元,完成预算的84.3%,同比减支3,444万元,下降15.6%。 (9)节能环保支出11,562万元,完成预算的11,798%,同比增支6,953万元,增长150.9%。 (10)城乡社区支出30,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9.1%,同比减支252万元,下降0.8%。 (11)农林水支出32,818万元,完成预算的142.4%,同比减支8,809万元,下降21.2%。 (12)交通运输支出11,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同比减支17,234万元,下降60.7%。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13万元,完成预算的88.4%,同比增支131万元,增长46.5%。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37万元,完成预算的685.3%,同比减支1,459万元,下降38.4%。 (15)金融支出121万元,同比增支11万元,增长10%。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92万元,完成预算的41.2%,同比减支212万元,下降10.6%。 (17)住房保障支出34,949万元,完成预算的95.5%,同比增支7,674万元,增长28.1%。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2万元,完成预算的139.6%,同比增支71万元,增长21.5%。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43万元,完成预算的179.6%,同比增支1,287万元,增长77.7%。 (20)债务付息支出3,139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同比增支1,300万元,增长70.7%。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支43万元,下降74.1%。 (22)其他支出-162万元,同比减支405万元,下降166.7%。 (23)政府性基金支出72,746万元, 完成预算的88.3%,同比减支28,277万元,下降28%。 (24)债务还本支出75,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同比增支25,159万元,增长49.8%。 (2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1万元,完成预算的17.4%,同比减支86万元,下降67.7%。 (三)2024年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214万元,返还性收入8,9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6,2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24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730万元,调入资金10,35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14,1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5万元,收入合计314,2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664万元,上解支出8,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27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万元,年终结余3,517万元,调出资金2,540万元,支出合计314,212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467万元,转移性收入9,349万元,上年结余4,191万元,调入资金2,54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4,300万元,收入合计173,8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746万元,上解支出13,350万元,调出资金7,790万元,年终结余4,26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5,700万元,支出合计173,847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7万元,转移性收入30万元,收入合计4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万元,调出资金376万元,支出合计447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8,792万元,转移性收入103,061万元,收入合计241,85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5,945万元,转移性支出115,908万元,支出合计241,853万元。收支平衡。 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待以市财政局最终批复我区2024年度财政年终决算为准。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经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2024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80,32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6,32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74,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思茅区政府债务余额577,584.7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3,584.79万元、专项债券474,000万元,严格控制在我区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 2.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我区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8,420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3,600万元(10,400万元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到期还本,3,200万元用于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新增一般债券520万元,用于其他社会事业领域;新增专项债券38,600万元(用于供排水领域12,000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域10,000万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6,6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5,700万元,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还本。 3.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偿还政府债券本息及发行费26,346.9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560万元(再融资债券安排10,400万元,预算资金安排1,160万元),利息支出3,138.56万元,发行费14.77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11,517.33万元、发行费116.28万元。 (五)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4年区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2024年预算草案的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二十一次会议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草案的决议,全力保障财政稳健运行,持续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积极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地生根,优化税费政策供给,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保障基层“三保”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为全区经济稳定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助力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1. 强化财政资源整合与收入增长 一是全力拓展财政收入渠道。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诸多不确定因素,财税部门主动出击,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加强财源建设与税收征管。通过深入挖掘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的税收潜力,强化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实现精准征税,有效防止税收流失。同时,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流程,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3,214万元,非税占比较去年同期减少5.6个百分点,税收结构不断优化,收入质量显著提升。二是深度盘活资源资产资金。在资源盘活方面,积极探索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新模式,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建立健全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沉淀资金进行全面甄别和清理回收,全年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164.43万元,投入化解政府硬性债务本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急需领域,极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压力。 2.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与市场信心提振 一是大力提升融资担保服务效能。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与沟通,鼓励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及“三农”主体提供续保服务,综合考虑市场主体经营情况,不抽保、不断保,并保持较低费率水平,以及鼓励担保机构为思茅区失业创业人员提供“零费率”担保服务等,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融资门槛和成本。本年度融资担保机构实现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获得省级奖补资金425.59万元,分类监管评级获得A类评价,在保业务规模达4.6亿元创历史新高,直接带动近6,000人就业。截至2024年末,在保业务户数达2,312户,金额达46,599.6万元,在保余额较上年增长600万元。涉农担保业务稳步拓展,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持,涉农在保余额达到31,983.1万元,涉及1,726户,助力众多涉农企业和农户解决了资金周转难题。二是精准扶持经贸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响应国家外贸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企业拓展进出口业务的政策措施,安排境外替代种植专项资金1,584.13万元,鼓励企业到境外开展替代种植和发展替代产业。三是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奖补力度,精准扶持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设备更新、品牌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发展需求。全年安排企业奖补资金377.4万元,惠及中小企业23户。加强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和发展空间,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增强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和信心。 3. 聚焦民生福祉改善与保障水平提升 一是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投入资金4,979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切实提升学校硬件设施水平,创造更加优质的学习环境,为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1,711万元,确保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学质量提升;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投入383万元,助力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安排137万元,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强教育资助体系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374万元,确保孩子们吃上营养均衡的餐食,助力其健康成长、安心学习;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1,029万元,确保了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地见效,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安排2,537.66万元用于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活动,培训人数达到2,297人次,举办招聘会19次,提供就业岗位10,754个,有效促进了就业增长和创业带动就业。完成 “贷免扶补”任务201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人数284人,贷款金额共计13,275万元,激发了各类人才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特别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投身创业实践,带动了就业倍增效应。在社会保障方面,持续加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投入,安排4,848.72万元用于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重大项目,不断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资金1,120.1万元,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可及。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补助金、特困人员供养金、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4,406.26万元,精准救助城乡低保补助金累计享受46,718户次81,809人次;特困人员供养金累计享受6,239户次6,520人次;临时救助累计享受1,134户次4,070人次;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累计享受784人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累计享受16人次。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兜牢了民生底线,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4. 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与城乡融合共进 一是扎实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格执行各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2024年兑付中央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96万元,补贴面积21.34万亩,受益农户2.28万户,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机购置补贴126.07万元,推动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同时,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区级配套288万元,全年拨付储备粮、油保管费用、利息补贴和轮换补贴等445.67万元,加强了粮食储备管理,保障了粮食市场稳定供应和粮食安全。二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保持财政投入政策总体稳定,安排衔接资金5,629.95万元,重点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如咖啡产业的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精深加工项目扶持、品牌打造与市场推广等,推动咖啡产业成为我区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大力改善各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处理、村庄绿化美化等项目,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不出院,彻底解决农村街道污水横流现象,实现农村污水乱排乱倒管控措施,建设美丽乡村。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安排资金3,80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83万亩,提升了农田水利设施水平和耕地质量;农村公路建设项目781.10万元,主要用于云仙公路,永庆桥改造,及县、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安全生命防护等,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促进了农村物流发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区推进试点项目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推城乡融合发展步伐。 5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转型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投入。安排城镇污水提质治理经费13,076.43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管网建设与维护等项目,提高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改善了水环境质量;投入垃圾臭气治理资金572.27万元,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广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有效减少了垃圾污染和异味扰民问题。全面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扩大范围相关支出174.94万元,覆盖草原面积2,714.3亩;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580.84万元,加强了天然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8.4万元,促进了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118.15万元,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面积3,926.6亩,减少了水土流失;珍惜濒危保护专项45.34万元,用于野象跟踪监测费。森林防火经费84.75万元,加强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有效防范了森林火灾发生,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底色更加鲜明。 6.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与财政可持续发展 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债务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债务信息统计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化债方案,按照 “一债一策、一企一策” 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化债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任务,确保化债工作有序推进。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用于偿债;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统筹整合专项资金、处置闲置资产等力度,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有效降低了债务风险水平。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成功申请发行债券资金128,42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4,12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52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13,6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14,3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2,000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6,6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75,700万元),合理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优化了债务期限结构,缓解了短期偿债压力。同时,健全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各类债务风险事件,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和经济金融稳定。 7.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与效能提升 一是严格践行政府过“紧日子”理念。持续强化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意识,将其贯穿于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全过程。在预算编制环节,严格控制预算项目和支出标准,对区级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审核,大力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非补贴类、非民生类项目成本,确保财政资金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需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事项,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对支出进度缓慢、效益低下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按照编外聘用人员规模、经费支出总量双控的要求,依据编办审定的用人额度,实行实名制管理,加强人员经费支出审核和监督,确保编外人员经费只减不增,节约的资金用于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关键领域。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事前绩效评估方面,对所有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绩效评估,评估项目70个,涉及资金163,259.59万元,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对2,914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严格审核完善,确保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紧密结合;在绩效监控和评价方面,建立常态化的绩效监控机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偏差,同时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4个,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强化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持续加快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管理等业务环节的有机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优化财政营商环境,提升财政服务效能和治理能力。三是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力量配备,提高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深度融入“清廉思茅”建设全过程,聚焦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24年针对减税降费、乡村振兴、政府采购等8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27个,涉及资金83,521.17万元。在此基础上,选取部分重点单位进行延伸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督效果,以查促改、以点带面,推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确保各类财政资金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高效、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2024年思茅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如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还不够稳固,财源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刚性需求持续增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仍需不断提升,部分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还不够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努力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正值 “十四五” 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思茅区财政工作将坚定秉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总基调,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思茅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深度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在收支管理上积极拓宽财源、强化征管保障收入稳定,同时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及重点项目提升资金效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从优化财政体制、完善预算管理到探索税收制度等方面激发市场活力;时刻防范财政风险严控债务规模与社保等长期支出风险,以此筑牢坚实财政保障基础,助力思茅区稳步达成发展目标实现长远繁荣,在新征程中稳步前行书写发展新篇。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提出如下2025年全区财政预算编制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0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5.2%;支出312,20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32,539万元,增长11.6%。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000万元,返还性收入8,9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5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6,927万元,上年结余3,517万元,调入资金109,178万元,收入合计328,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2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697万元,支出合计328,10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思茅区“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56.86万元,占总支出的0.4%,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84万元,下降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13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346.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2.14万元。 思茅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预算数为150,76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2,191万元,“保工资”支出102,771万元,“保运转”支出5,79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16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3,701万元,增长8.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92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22,824万元,下降31.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168万元,上年结余4,26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310万元,收入合计56,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922万元,调出资金13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7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900万元,支出合计56,73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5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68万元,增长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1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30万元,增长31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5万元,转移性收入3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万元,收入合计5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1万元,调出资金374万元,支出合计54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6,44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7,648万元,增长5.5%。支出133,85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7,912万元,增长6.3%。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6,440万元,转移性收入109,617万元,收入合计256,05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3,857万元,转移性支出122,200万元,支出合计256,05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区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为履行上级部门规定支付义务及保障正常运转,区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人员经费、会议费等支出提前下达到部门。 三、2025年财政工作重点 财政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关乎着地区的稳定与繁荣。在新时代背景下,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财政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与机遇。2025年,对于思茅区而言,更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需从多个方面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强化收入征管、厉行节约办事、深化财政改革以及加强财会监督,以确保财政工作的稳健运行,为思茅区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加强财源建设,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坚定不移实施产业强区战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财源。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项目落地生根。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税收贡献能力。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税收增长点。 (二)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原则,加强财税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堵塞税收漏洞。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的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提高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加强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的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收入质量。 (三)厉行节约办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厉行节约的道路上持续发力,以全方位、多层次的举措推动节约理念深入财政工作各个环节。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对各项支出进行精细把控,认真审查每一项开支,坚决削减不必要的经费,确保资金分配合理,同时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规范预算审核标准,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支出末端的全流程管控。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滚动管理和到期清理机制,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各项前期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并按照轻重缓急等排序,突出保障重点。三是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更大力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节约政府采购资金。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提升财政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财会监督,规范财政运行秩序 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民生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等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铺张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2025 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思茅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 各部门: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6.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7.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9.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按照规定标准向特定对象收取费用形成的收入。 10. 转移性收入:指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以及按照财政部规定列入转移性收入的无隶属关系政府的无偿援助。 11. 预算草案: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 12. 绩效评价: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规范的程序,对预算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与效果进行系统和客观的评价。 13.举借债务的规模:指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的总和,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14. 一般债务:指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 15. 专项债务: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专项债券。 16. 结转资金: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年度终了时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7. 结余资金: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时,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扣除预算支出实际完成数和结转资金后剩余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802030000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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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思茅区关于2025年度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20250228105511203.doc】 附件【思茅区关于202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20250228105511718.doc】 附件【2025年思茅区政府预算公开表20250228105453014.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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