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警用摩托车车载移动违法取证抓拍设备的通告 |
||||||||||||
| ||||||||||||
|
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优化群众出行体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自2025年6月11日0时起,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警用摩托车车载移动违法取证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范围 思茅区辖区内(含乡镇)所有禁停路段 二、启用时间 2025年6月11日0时起 三、抓拍内容 (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1019) (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117)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