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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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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200172600000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制定全区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监管。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检查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检查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开展商标专利执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思茅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的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质量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广告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思茅区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普洱市思茅区药物警戒中心)、人事教育股、综合执法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要求,遵循“保安全、提质效、创品牌、强队伍”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大党建、大市场、大监管”三大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切实筑牢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四大安全防线,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牢牢把握市场监管工作着力点,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创新、优化监管政策、加强能力建设、防范化解风险,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0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7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8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72.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万元。 与上年1923.27万元对比,增加561.1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统筹外经费250.70万元、新增涉密项目40.95万元、执法执收项目经费增加212.50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72.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72.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72.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903.27万元对比,增加569.1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统筹外经费250.70万元、新增涉密项目40.95万元、执法执收项目经费增加212.50万元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84.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7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2.56万元,与上年1695.50万元对比增加307.0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统筹外经费250.70万元;项目支出469.85万元,与上年207.77万元对比增加262.08万元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执收项目经费增加212.5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138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数为1246.8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231.03万元对比增加15.78万元,增长1.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水电费等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 2.“201380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5年预算数为75.5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75.52万元持平。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支出; 3.“2013805—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2025年预算数为292.8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50万元对比增加242.86万元,增长485.72%。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相关工作支出; 4.“2013899—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25年预算数为131.8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81.25万元对比增加50.58万元,增长62.25%。主要用于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保险支出、涉密项目支出; 5.“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为263.9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8.20万元对比增加245.76万元,增长1350.33%。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行政退休人员统筹外支出; 6.“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为6.5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万元对比增加6.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统筹外支出; 7.“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69.0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66.75万元对比增加2.34万元,增长1.4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8.“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2025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0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9.“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0.7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76万元持平。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10.“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70.4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69.71万元对比增加0.72万元,增长1.03%。主要用于缴纳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11.“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9.2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9.18万元对比增加0.08万元,增长0.87%。主要用于缴纳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12.“210110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5年预算数为61.8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59.21万元对比增加2.63万元,增长4.44%。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3.“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5.7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5.61万元对比增加0.09万元,增长0.58%。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4.“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为126.8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25.06万元对比增加1.76万元,增长1.4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8.45万元对比增加8.50万元,增加46.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45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将持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从严从俭、厉行节约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50万元,较上年18.00万元对比增加8.50万元,增长47.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0万元,较上年18.00万元对比增加8.50万元,增长47.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是2024年产生的车辆修理费未能支付,故2025年预算数包含2024年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7.67万元,与上年127.15万元对比增加0.52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02.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0.32万元,固定资产471.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0802001726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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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13043116948.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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