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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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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200300700201000 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 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 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组织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釆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釆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 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 健全医疗保障关系管理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 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普洱市思茅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普洱市思茅区卫生健康局、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 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普洱市思茅区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普洱市思茅区民政局、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普洱市思茅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医疗保障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持之以恒学习贯彻思想和精神,严格执行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三会一课”等活动载体,扎实抓好理论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三是深入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断拓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四是常态化开展医保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坚持每月两次学习例会,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法律知识培训、业务人员服务培训、医保知识培训等20余次,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效能。 (二)全力构筑多层次医保体系。一是全面践行全民参保。2024年全区基本参加医疗保险240438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200249人,城镇职工参保40189人,完成市级下达235305人的102.18%,困难人员参保率动态保持100%;二是精准实施分类资助及门诊救助。聚焦困难重点人员24154人,精准实施参保分类资助,参保资助273万元;截至2024年9月开展门诊救助33985人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97.45万元;住院救助3288人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447.56万元,有效发挥医保梯次减负功能,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合力推动基本医保与商业补充保险有效互补衔接。协同推行“普惠保”,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 (三)全力优化多方式医保服务。一是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综合柜员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所有经办业务42项实现“一窗式办理”,每天平均办理现场业务 135余件、电话办理50余件;二是积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细,以政务服务改革赋能,推动一件事“融合办”。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职工“退休一件事”等通办、联办,推动实现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推行多事项一体化查询、一站式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坚持数字赋能,实现待遇享受免跑腿,充分利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载体,丰富医保线上办理渠道,精减线下材料提交,最大程度减少服务对象办事时间和办事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强乡村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已开通医保服务站2个,让群众在家门口获知医保政策信息、办理医保部分业务、进行诊疗,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53个村卫生室开通医保门诊直接结算,方便群众小病不出村就医,实现“医保一件事”就近办,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有效提升;全民参保模块得到广泛运用,已实现区域内23个村(社区)能提供经办或帮代办,让村民足不出村就能完成缴费,做到医保缴费工作“零距离、零障碍”;四是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要求,前三季度,医保码激活率为99.79%;医保码结算率为70.63%;五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的部署要求,2024年前三季度,作为参保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2394人次,省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094人次;六是政策宣讲到家门。组织10名医保人员精锐出战、力量下沉,按照分片挂联的模式,“零距离”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服务,面对面把国家的参保缴费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待遇保障政策、门诊统筹共济政策及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等“五个”讲到位。今年以来,开展医保政策集中宣传4次,现场解答政策 500余人次,医保政策培训10次800人、“五进”宣传8场次,面对面宣讲政策6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余万册,真正把医保政策送进群众的心坎里。 (四)全力推进多项目医保改革。一是全力推进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改革。全区27家医疗机构全面实施DRG改革付费;二是全力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改革。组织辖区内医药机构开展国家集采、省级联盟采购、市级联盟招采工作,实施二次议价,进一步降低成本,预付采购基金197万元,2024年1-10月采购药品耗材总额2437.56万元,同比增长9.6%,拨付公立医院集采结余留用资金40.52万元;三是全力推进医疗机构开展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日间手术、精神疾病、中医药、血液透析等按病种、按床日多元化医保基金支付改革;四是两定、协议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市医保局下发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拟定思茅区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补充协议。五是完成年度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评估,持续推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及时下发各项通知;六是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落实。医保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指导有关定点医药机构及时开展门诊统筹接口优化改造工作。多渠道开通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共济经办业务,最大化方便职工门诊就医结算。截至2024年9月,160家定点医疗机构、270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普通门诊统筹结算服务,累计结算52.1775万人次,结算医保基金1851.0115万元。组织召开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培训会,深入单位、医疗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借助新媒体,发布政策解读,印制宣传册在医保经办窗口宣传发放,广泛宣传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政策,以“线上+线下”宣传方式提高政策的普及率,扩大覆盖面,增强参保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今年以来,已开展政策培训余4场次、到定点医药机构宣传指导 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五)全力创新多维度医保监管。一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4月深入开展以“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为活动主题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各定点医药机构为重点宣传对象,通过线下发放宣传册、开展政策宣讲,线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转载和制作宣传片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的良好氛围。对7个乡镇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并联合927医院专家开展下乡义诊活动,累计发放医保宣传手册2万余本,赠送宣传环保袋2000个,提供政策咨询500人次,义诊200人次,把医保政策和暖心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共追回基金52.35万元, 行政处罚立案1件,目前案件尚未结案,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3家;三是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机制。对全区 430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查处超标准收费、超适应症用药、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等违规行为,合计追回医保基金145.51万元;四是开展常态化基金监管方式。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数据分析相结合的稽核方式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稽核。前三季度,共约谈定点医药机构40家,追罚基金225.65万元。 (六)全力打造多单元医保清廉。一是认真开展多形式党纪学习教育。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警示教育,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明底线、受警醒、知敬畏;二是深化清廉思茅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优良作风为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以反腐惩恶清障碍,全力护航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大力实施“政治铸廉、组织强廉、制度固廉、监督促廉、文化育廉、实干践廉”“六廉”工程,全面梳理和完善制度,前三季度,开展提醒谈话2次,组织开展风险点排查35人,排查出风险点93个,由股室长牵头对风险点进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思茅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思茅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075729.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729.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3311.76元,下降16.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3311.76元,下降16.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工资发放新增1人,人员经费增加同时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二是2024年因财力有限,中央能力补助经费预算指标194400元,财政只审批通过支付了4700元,所以差额较大,本年较上年减少了3958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075729.07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828.73元,占总支出的93.97%;项目支出64900.34元,占总支出的6.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3311.76元,下降16.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减少182500.50元,增长/下降22.03%;项目支出减少395812.26元,下降85.9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工资发放新增1人,人员经费增加同时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二是2024年因财力有限,中央能力补助经费预算指标194400元,财政只审批通过支付了4700元,所以差额较大,本年较上年减少了3958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0828.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3022.54元,占基本支出的93.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806.19元,占基本支出的6.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4900.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指标146000元,资金支付4668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能力提升相关资金。医疗保障局业务经费项目预算指标80000元,资金支付60232.34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单位的基本运转,提高了政策知晓率,确保医保系统运行畅通。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729.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13311.76元,下降16.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3%。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工资发放新增1人,人员经费增加同时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二是2024年因财力有限,中央能力补助经费预算指标194400元,财政只审批通过支付了4700元,所以差额较大,本年较上年减少了395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20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完成年初预算的11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调入调出人员工资不一致,导致养老保险基数差异,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149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及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费;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6%,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调入调出人员工资不一致,导致保险基数差异,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0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调入调出工资基数差异,住房保障(类)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800.00元,决算为39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2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800.00元,决算为392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2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2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92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800.00元,支出决算为39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2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800.00元,决算为39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是本部门“三公”经费指标的上限数,决算数是实际支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2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财力紧张,上一年度产生的接待费未能支付,本年支出中包含上一年度产生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医保工作监督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06.19元,比上年增加19711.48元,增长40.98%,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公务交通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机构运行日常开支和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77852.62元,其中,流动资产480.00元,固定资产77372.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290.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223.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3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35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35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352.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20030070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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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思茅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本级)决算公开表样(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思茅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xls】 附件【5.思茅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本级)决算公开表样(绩效自评部分—基层单位版) (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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