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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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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政法委、区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员会、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思茅、法治思茅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完成区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治科、维稳科、政工室、执法监督室、办公室;代管法学会。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遗属1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素质强警,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深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持之以恒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强化思想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每周一理论学习”,充分利用集中学习会、“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经常性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法干警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纪律建设。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政治规矩的执行,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关于请示报告的要求。三是抓实能力提升。聚焦《思茅区2024年“干部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深化“三学”活动,研究制定《区委政法委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护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思茅区政法系统干部提能和中层干部轮训方案》,大力加强岗位练兵,着力在思想政治、综合协调、参谋服务、政策执行、攻坚落实等方面激发动能,着力锻造“五个过硬”政法铁军。截至目前,组织政法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54次7500余人次。四是选树优秀典型。今年以来,全区政法系统推报集体受区级表彰3个,荣立集体三等功4个;推报个人受省级表彰4人,受市级表彰11人,受区级表彰2人,荣立二等功1人,三等功9人。 2、夯实维稳根基,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谋划、组织推进、压实责任,扎实开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一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始终将命案风险隐患、涉稳重点人员和邪教人员排查工作放在首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抓实重大会议活动保障任务。超前做好源头预防、矛盾化解、人员稳控、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对信访重点人员、风险隐患问题进行动态排查、动态管理。确保了“全国两会”、省市区“两会”、中国(普洱)国际咖啡博览会、普洱思茅马拉松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茶和天下 共享非遗”、民族团结参观考察团主题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平稳度过,实现了我区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三是强化源头化解。全区公安机关排查和接报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2940起,化解2912起,化解率99.05%。区司法局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58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46件,调解546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415件,调解成功率76%,调解协议涉及金额约5451万元,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全区政法机关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9件,已全部办结。四是强化宣传引导。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普法宣传,组织开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镇法治宣传活动。 3、聚焦重点工作,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把平安思茅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职责,,使平安落地生根,让群众尽享安宁。一是持续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双专班”机制落实,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提级办理,做到“线索收集、分流、转办、处置、办结”环环相扣。强化对“保护伞”线索深挖力度,确保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查深查透。二是持续打击毒品犯罪不手软。今年以来,共查破毒品刑事案件16起,同比下降15.38%;缴获毒品36.10138千克,同比上升1.09倍;抓获19人,同比上升11.76%;收戒吸毒人员67名。三是持续巩固基层社会治理成果。四是持续助推营商环境法治化。区法院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对适用“要素式审判”办理的,加快案件审理流程,提升案件审结效率。五是全力抓好命案防控工作。坚持源头预防、系统治理,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紧盯家庭纠纷、婚恋纠纷、邻里纠纷等,努力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紧盯命案防控突出问题和短板,加强重点治安问题打击整治,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六是深入推进预防和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将特殊未成年人群划分为四类进行2至6级包保,对学校辍学、疑似辍学的463名学生和学校排查出的重点不良行为学生79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281名,按照“一人一策一档”要求全部落实包保稳控和教育帮扶责任,严防再次发生违法犯罪和被侵害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402294.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1378.21元,占总收入的97.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916.00元,占总收入的2.9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59289.37元,下降31.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60205.37元,下降33.4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00916.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年只发了两个月的绩效工资,但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减少,如国家司法救助经费未支付、深化平安建设经费未支付、区级扫黑经费未支付、办案业务经费较上年减少等。其他收入增加是因为市委政法委拨入的护路护线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311378.21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908.00元,占总支出的90.26%;项目支出322470.21元,占总支出的9.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50205.37元,下降33.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03.91元,增长0.18%;项目支出减少1655709.28元,下降83.7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年只发了两个月的绩效工资,但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减少,如国家司法救助经费未支付、深化平安建设经费未支付、区级扫黑经费未支付、办案业务经费较上年减少等。其他收入增加是因为市委政法委拨入的护路护线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8908.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75932.05元,占基本支出的92.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2975.95元,占基本支出的7.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470.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省对下常态化扫黑除恶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 县(区)综治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9999.71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平安建设有关工作。 2023年度思茅区综合考评优秀等次奖励资金项目经费89970.50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1378.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减少1660205.37元,下降33.46%,完成年初预算的82.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890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3%,完成年初预算的76.5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行政运行支出;项目类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思茅区平安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中本年只发了两个月的绩效工资,人员经费未执行完;项目经费未执行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很多项目已开展,但项目经费未得于支付。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不纳入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770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6%。完成年初预算的89.0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656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完成年初预算的XX%。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320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完成年初预算的93.53%”。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900.00元,决算为5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604.12元,下降74.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900.00元,决算为5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604.12元,下降7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900.00元,支出决算为5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604.12元,下降74.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900.00元,决算为5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604.12元,下降7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在“普法强基补短板、耕地流出考察、护路护线,减少公车使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普法强基补短板、耕地流出考察、护路护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975.95元,比上年增加56207.40元,增长38.30%,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办公经费和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414079.14元,其中,流动资产186167.47元,固定资产226980.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30.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297.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710.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0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1.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省对下常态化扫黑除恶补助经费项目涉密,故不在单位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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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20251017045530994.docx】 附件【1.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1017045711053(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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