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谢芳、张娫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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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思不动产公〔2025〕7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5号 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621室。 联系方式:0879-3012853。
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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