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思不动产公〔2025〕91号
因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2023)普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55号
赵吉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67号1幢2单元1层102室
抵押人:林辉
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