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思不动产公〔2025〕16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思证字第13015号、保持证字第11105号
段明春、罗彩英
房屋所有权
/
振兴南路166号2幢1-101号
段红兵
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