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思不动产公〔2025〕18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抵押人)
1
云(2022)普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900号
杨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一般抵押权登记
530802102206GB01783F00200047
普洱市思茅区普洱大道217号(普洱碧桂园)20幢3单元8层801室
王昌友/耿佳英
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