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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饶红 毕秀珍 饶登辉)



索引号: 2073/20251120-00003 公开目录: 不动产权登记 公开日期: 2025-11-2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局 文号: 思不动产公〔2025〕251号

思不动产公〔2025〕251号

    经初步审定,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100号

    联系方式: 0879-3012889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饶红/毕秀珍/饶登辉

宅基地使用权


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信房后坝

530802102203JC10001W00000000

130㎡

农村宅基地



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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