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不动产公〔2025〕25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普国用(2010)第00630号,普洱市房权证普房字第201100477号
普洱至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530802101105GB00005F00050001
普洱市思茅区西园路5号5幢
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