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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者有春 王志湘)



索引号: 2073/20251128-00001 公开目录: 不动产权登记 公开日期: 2025-11-2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局 文号: 2025122号

2025122号

    者有春、王志湘,因保管不善将:普国用(2010)字第06550号、普房字第201102607-1、201102607-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者有春 王志湘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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