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思茅区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思茅区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张华)



索引号: 2073/20260108-00002 公开目录: 不动产权登记 公开日期: 2026-01-0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局 文号: 思不动产公〔2026〕013号

思不动产公〔2026〕01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5号 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621室。

    联系方式:0879-301285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张发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12号2幢1单元4层107号

房产证号:普洱市房权证普房字第201203703-1-2-3号;土地证号:普国用(2014)第004838号

张华

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8日

  



下载Word | 下载PDF    打印 | 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