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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俊力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532722/20241112-00020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公开日期: 2024-11-1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思茅区人民政府 文号: 思政任〔2024〕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

余俊力 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