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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叶康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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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经组织考核,区人民政府决定: 叶 康 任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张 力 任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振兴路派出所副所长; 陶 欣 任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回梓街派出所副所长; 闵 敏 任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倚象派出所副所长; 周 斌 任区司法局云仙司法所所长; 李 婷 任区工信科技局副局长; 李 成 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孙 鸽 任区水库管理中心副主任; 罗 宏 任区水库管理中心副主任。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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