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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叶康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532722/20241112-00021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公开日期: 2024-11-1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思茅区人民政府 文号: 思政任〔2024〕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经组织考核,区人民政府决定:

叶 康 任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张 力 任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振兴路派出所副所长;

陶 欣 任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回梓街派出所副所长;

闵 敏 任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倚象派出所副所长;

周 斌 任区司法局云仙司法所所长;

李 婷 任区工信科技局副局长;

李 成 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孙 鸽 任区水库管理中心副主任;

罗 宏 任区水库管理中心副主任。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