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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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 白 婷 任区国资委主任; 罗 华 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 露 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兼区政府国资委副主任,免去区国资委专职副主任职务; 赵江华 免去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仓 珊 免去区国资委主任职务; 周子耀 免去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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