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
谭 韬 任思茅街道办事处主任。
裴 江 任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舒香妮 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鑫 免去思茅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赵 爽 免去思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