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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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 谭 韬 任思茅街道办事处主任。 裴 江 任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舒香妮 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鑫 免去思茅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赵 爽 免去思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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