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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磊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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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经组织考核,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 磊 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谢其霖 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罗 清 任思茅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后 爽 任思茅街道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刀建豪 任思茅街道社区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梦洁 任南屏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张 雪 任南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廖 佳 任倚象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陈泽文 任倚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 剑 任倚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陈国建 任思茅港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余 伟 任思茅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罗朝龙 任思茅港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娇娇 任六顺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何景涛 任六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熊心海 任六顺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艾思宇 任云仙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李忠耀 任云仙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谢光志 任云仙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李 宸 任龙潭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吴柳桦 任龙潭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华林 任龙潭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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