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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磊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2001/20250902-00002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公开日期: 2025-09-0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号: 思政任〔2025〕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经组织考核,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 磊 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谢其霖 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罗 清 任思茅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后 爽 任思茅街道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刀建豪 任思茅街道社区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梦洁 任南屏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张 雪 任南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廖 佳 任倚象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陈泽文 任倚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 剑 任倚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陈国建 任思茅港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余 伟 任思茅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罗朝龙 任思茅港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娇娇 任六顺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何景涛 任六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熊心海 任六顺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艾思宇 任云仙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李忠耀 任云仙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谢光志 任云仙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李 宸 任龙潭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吴柳桦 任龙潭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华林 任龙潭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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