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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志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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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 周志平 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正兰 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区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少猛 免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尉蔚 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谢维清 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 涛 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区能源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 娟 任区工信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键松 任区工信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龙 江 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玲玉 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粟肖瑾 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思茅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兼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思茅港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明骅 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大队长职务。 邓居安 任区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舒道泽 免去区工信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王娇娇 免去区工信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喻 川 免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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