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郑少永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 郑少永 任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免去区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周锦荣 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 雄 任区住建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董圣超 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俊翔 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 斌 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粟鹏燕 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胡永康 任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睿银 任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双林 任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 乐 免去区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谢维清 免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许文荣 免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周 敏 免去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前 免去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有兵 免去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建芳 免去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