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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琦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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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 肖琦蓉 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思江南 任思茅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思茅港镇消防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肖 豪 任南屏镇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丽霏 任六顺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 伟 任思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思茅街道消防工作站站长,免去思茅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李沂珈 免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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