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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区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01/20251029-00001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日期: 2025-10-2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号: 思政办发〔2025〕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思茅区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11

(此件公开发布)


 


思茅区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的批复》(中农发〔202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23〕1号)精神,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确保“长久不变”政策的落实和承包延期平稳过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思茅区实际,依法稳妥开展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工作(以下称“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原则

(一)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益;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都不能动摇农民家庭土地承包地位、侵害农民承包权益。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限再延长三十年,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对于尚未完成第二轮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村民小组,应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再开展延包工作。

(二)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村民自治优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允许农民集体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方式,依靠农民解决好自己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农民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其智慧和力量,破解改革难题。本次延包工作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建立的集体经济组织〔即“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XX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农村集体土地发包方进行延包,发包方法人代表为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延包工作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承包方,要进一步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明确成员身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审核承包方户代表和家庭成员身份,确保承包方户代表和承包方家庭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者相一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家庭成员认定截止时间由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按照民主议事程序予以确定。

(三)坚持依法有序推进。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基础上,参考第二轮土地承包资料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等政策法规,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四)落实统一登记制度。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和承包期限、证书证明权利等确权登记流程和制度,将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统一管理,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

(五)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农村社会稳定为前提,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先易后难、平稳过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进一步明确集体、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在承包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合理调整利益关系,审慎稳妥推进,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矛盾纠纷,在矛盾纠纷未解决之前不办理延包,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稳妥推进,决定成立思茅区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专班,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待定)  区委副书记、区长

务副组长:肖  泽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刘永麟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  睿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吴  霞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档案局局长

            周志平    区委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圣超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外事办主任

            石凤贵    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常务副局长

            自伸明    区民政局局长

            施  文    区司法局局长

            仓  珊    区财政局局长、区国资委主任

            罗  帆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连霞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欧修毅    区水务局局长

            余朝庆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余  彤    区审计局局长

            陈  震    区林草局局长

            全跃辉    区统计局局长

            李建波    区信访局局长

            王海芳    区妇联主席

            谭  韬    思茅街道党委副书记、主任

            叶祖春    南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段  志    倚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阮海洲    思茅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  毅    六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  倚    云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季湛茳    龙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周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谢维清(区农业农村局)、李一(区自然资源局)、李江伟(区林草局)兼任,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人员如有变动,由承担相应岗位的人员自行递补,并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职责分工

(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定全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实施方案及延包相关政策,牵头做好政策解读、调研督导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区信访局。负责接待协调处理延包工作有关信访。

(三)市公安局思茅分局。负责核实农村人口户籍详细情况。

(四)区司法局。负责参与研究延包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问题的解决方案。

(五)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做好资金监管工作,不向农民收取费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各项惠农政策。

(七)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最新的国土资源调查成果,配合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其他自然资源权属的有效衔接。

(八)区林草局。负责提供林业相关成果数据,协助核实处理林地与承包土地重叠问题。

(九)区妇联。负责延包工作中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保护。

(十)其他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专班的指导下,结合各自职能职责,配合开展延包工作。

、工作内容

全区涉及7个乡镇(街道),61个村(含5个涉农社区),694个村民小组的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承包土地。

(一)摸清土地人口变化情况与农户延包意愿

1.查缺补漏,完善确权登记颁证。深入调研第二轮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未颁证具体情况,摸排本集体土地承包历史遗留矛盾和问题,切实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遗留问题,确保农民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到户。尚未确权登记且未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先组织开展确权颁证,同步办理延包手续。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延包工作打好基础。

2.逐户核实,理清土地人口变化情况和农户的延包意愿,全面掌握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状况与当前状况。以2019年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摸清本集体经济组织第二轮承包以来人口变动情况、农户的家庭人口、承包地面积及地块数等变化情况,以及土地整治、集体预留机动地面积、土地征用等情况;统计分析全区农户的人均承包地面积,掌握人均承包地不均的严重程度;摸清承包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情况,包括流转面积、流转收益、流转用途;广泛收集和梳理农户普遍关心的具体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延包路径、小范围适度调整承包地的特殊情形、进城农户承包地退出等情况的处理办法。

(二)探索开展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政策,结合实际,探索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选举延包村工作小组、确定可适度小范围调整的具体情形、拟定并公布延包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延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延包方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在此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

(三)科学制定延包方案并组织实施

1.科学制定试点延包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思茅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相应制定工作方案,报送区工作专班备案后实施,并组织各村针对承包中出现的特殊人群、特殊情形制定有针对性延包具体办法,确保相关措施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充分反映村民意愿。

2.组织开展延包工作。以第二轮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指导村(组)实施延包方案,按照直接延包、调整后承包和未颁发证书先确权登记后再延包等分类情况,组织填写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调查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工作专班审核同意后办理延包手续。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工作专班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是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要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2022〕1号)精神,做好承包地撂荒或“非农化”“非粮化”督促检工作。为防止承包地弃耕抛荒或“非农化”“非粮化”,可依法在延包合同中增加相应的约束条款。

承包地纳入土地整治项目(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流出整改等)纳入此次二轮延包调整范畴,按照项目竣工后实际分配情况开展延包确权。在确保承包人权益的同时,进一步明确项目产生耕地管护主体职责,确保区级职能部门能够开展同步监管工作。

承包地因征、占用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恢复耕地指标管理使用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4〕521号)关于完善恢复耕地指标保障范围、涉及耕地占用导致其不具备经营承包条件的,应进行核实注销承包登记,按照云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区分占用耕地不同类型和主体实施差异化管理指导精神。从土地整治实施项目以及适宜进行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区域由乡镇(街道)申请按照土地承包发证流程,进行调整确权划定工作。确保权、证、地相对应。从而巩固耕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履行其耕地管护职责,促进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工作有效落实。

(四)完善档案和确权登记管理信息平台

认真收集完善第二轮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完善延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确保农村土地延包档案齐全、完整、准确、规范。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制度,健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动态管理制度,将土地延包情况同步录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登记簿,逐步实现土地承包地籍档案、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等信息动态管理,并将登记成果、登记档案同步纳入不动产登记平台管理,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打下基础。

、工作流程

(一)成立机构。区、乡镇(街道)两级成立工作专班,村级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村民小组土地延包工作。

(二)摸底登记。全面摸清村民小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包括土地承包人口变化、农村土地现状、历史遗留问题等。

(三)制定延包方案。各村民小组根据摸底登记情况,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结合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延包方案(草案),报乡镇(街道)审核后公示。

(四)发布公告。村民小组延包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批,审批后由村民小组进行公告。

(五)签订延包合同。在全面完成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农户申请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签订土地延包合同,一式四份,村集体和农户各执一份,报乡镇(街道)备案一份,报区档案馆存档一份。

(六)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事项。根据农户签订的延包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等要求,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限等事项变更登记。

(七)做好试点总结验收。对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进行工作总结,形成工作模式。区级组织开展试点工作验收。

、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8月1日—8月31日)

主要任务包括: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培训、了解意愿、全面核查、摸清底数。

1.建立延包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政策原则,明确目标任务,明确人财物等保障措施,明确工作内容和进度,统筹推进。

2.多形式开展乡镇(街道)、村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通过在各村开展动员会、入户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宣传解读土地延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讲解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工作内容。

3.认真核查了解各村(组)第二轮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未颁证具体情况,全面掌握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状况与当前状况并进行科学分类,调查了解农户延包意愿,综合提出分类情况和特殊情形的处理办法。

(二)组织实施(2025年9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1.确认发包方资格及承包方资格权。发包方:原则上与1997年农村土地第二轮延包的发包方一致。承包方资格:稳妥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认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承包资格,以家庭户进行承包。

2.严格延包工作程序。

(1)推选产生延包工作小组。成立村级延包工作小组,至少包括2名妇女代表的延包工作小组,切实保障妇女享有的土地承包权益。

(2)延包工作小组拟定并公布延包方案。延包工作小组结合本集体实际情况拟定延包方案,延包方案的拟定要具有可操作性,要切实针对本集体在延包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焦点等问题提出多种备选和解决方案,提交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会议,通过民主协调决策,同时提出决策的执行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途径、方法等,保障村集体成员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延包方案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代表进行民主讨论并公布。延包方案须逐级提交乡镇(街道)、区工作专班会议审批后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组织实施。

(3)解决好承包地与林地重叠问题,暂缓对重叠地块签订承包合同及颁发证书,先解决争议再延包,在争议解决之前不进行延包。主要方法为土地承包者提出申请报乡镇(街道)汇总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出地类认定批复。认定为耕地的纳入耕地管理,并签订承包合同及颁发证书认定为林地的纳入林地管理,不再签订承包合同及颁发证书。

(4)组织实施延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在前期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1997年第二轮延包合同为基础核实土地确权相关数据,逐户核对承包地块、面积、人员、四至范围等信息,形成公示表册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内有变动及时进行修改更正,涉及地块变动需要进行补充测绘或权属需补充调查的,要及时组织开展影像解译、工作底图制作、勘测定界、面积量算、权属调查等工作。公示期满无异议,则可签订承包合同。办理延包手续时:①公示无异议的以原承包合同为基础,通过加注延包条款签订补充合同方式进行;②公示有异议的,需要进行变更修正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同步录入管理信息系统。条件成熟的承包合同签订可以网上签约的方式进行。新一轮土地承包时间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思茅区第二轮土地延包到期时间为2028年1月1日,到期后再延长至2057年12月31日)。

3.颁发证书,完善信息资料。

(1)经公示无异议签订补充合同的,将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权)收回交由区不动产登记部门重新核发证书。

(2)经变更修正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等文件中关于不动产(土地承包经营权)统一登记的有关规定,将相关数据共享给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区不动产登记部门更正后颁发不动产权证。要求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做到“四统一”,即:延包的承包地面积坐落与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相统一。

(3)开展档案归档,延包信息数据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街道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抓好延包过程资料的痕迹管理,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总结验收(2026年11月1日—2027年3月31日)

上报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做到“三到户”,即:延包合同签订到户、经营权证登记簿延包条款办理到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延包条款办理到户(证书统一变更后发放到户)。同时,要把确权登记档案及其数字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检查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信息化管理。要对延包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炼成功做法、经验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形成延包工作总结报告,为全区形成统一的延包政策提供实践基础。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思茅区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应及时成立工作机构,负责二轮土地延包的组织管理等日常工作。各行政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形成层层抓延包工作的格局。各村工作小组须至少包括2名妇女代表,按照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妇女应享有的土地承包权益。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日常调度和通报制度。区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乡镇(街道)每月要向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同时,加强工作督导。区、乡镇(街道)土地延包办要适时入村指导,专题研究、统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三)做好经费保障。为确保有序推进二轮土地延包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杜绝将相关费用转嫁或摊派给农民的做法,延包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并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严格保密制度。对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相关资料,特别是高清影像图等地籍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执行,对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泄密。

(五)维护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二轮土地延包工作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延包工作第一线,及时发现和指导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劳模的作用,发挥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观能动性和智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矛盾纠纷解决之前不进行延包。要热情、认真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处农民反映的问题,防止群体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