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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9/20250124-00001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公开日期: 2025-01-2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文号:

普洱市思茅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思茅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本年报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思茅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思茅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职能职责,将政务公开融入到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2024年主动公开部门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5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按要求公开《思茅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各类渠道畅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条例和规定,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思茅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股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股室,办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清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有序推进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没有深入理解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搬迁安置工作动态信息

(二)改进情况。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搬迁安置工作实际,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4年,思茅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思茅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