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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07/20250126-00001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公开日期: 2025-01-2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

普洱市思茅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普洱市思茅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思茅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文艺活动、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旅游市场工作、财务预结算信息、相关工作动态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公示栏、向相关部门报送信息、使用电子屏播放信息和接听回复咨询电话等形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按期公开文化旅游局部门预算、决算情况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三公”经费信息、相关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和政策解读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思茅区文化和旅游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思茅区文化和旅游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三审三校后”及时整理发布,并适时进行更新,做到信息传递及时、准确、高效、规范有序。同时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相关培训与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意识和能力水平,并对政务信息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防止信息被篡改和非法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思茅区文化和旅游局对负责管理和运行的网页专栏和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依法报批,明确由办公室、智慧旅游与宣传推广股负责人分别对网页专栏、新媒体平台进行专人管理,规范发布信息流程,加强防范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公开平台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

思茅区文化和旅游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同时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督导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工作人员认为政务公开工作可有可无,不愿积极主动参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难以在时间和专业上兼顾,业务不精,出现未在第一时间开展信息工作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思想认识,对全系统职工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激发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各股室、下属单位在信息互通上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督导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机关2024年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