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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74/20250126-00001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公开日期: 2025-01-2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信访局  文号:

普洱市思茅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公布《普洱市思茅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度,思茅区信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发布流程,致力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要求公开了本年度的预算和上一年度的决算情况,详细列出了收入、支出的主要类目及金额,增强了财务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人员架构。构建“一把手”任第一责任人统筹规划,分管领导把控进度质量,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依职能协同的信息发布机制,实现信息精准收集、高效审核与及时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各环节落实到位,提升工作质量与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单位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板块,完善检索功能,方便公众快速精准查找所需信息;更新页面布局,提升用户体验。

(五)监督保障建立了信息公开内部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对于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响应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机制尚不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缺乏多样性,未能充分涵盖各类应公开信息。发布内容全面性有所欠缺,特别是在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未能深入展开。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在公开实效性方面尚有进步空间,对于上级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未能迅速解读并转发,影响公众对信息及时性的需求。

二) 改进措施一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建立信息紧急发布机制,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公开。二是梳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简化不必要的手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4年,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