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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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思茅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 思政征公告〔20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普洱市思茅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及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云政土复〔2025〕4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4日 (四)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工矿用地(工业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思茅区思茅街道三家村社区大桥头居民小组、中条梁子居民小组、麻栗山居民小组;倚象镇大寨村民委员会洋他郎村民小组、蕨基坝社;云仙彝族乡挖令村民委员会黄草坝村民小组。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思茅区思茅街道三家村社区、倚象镇大寨村民委员会、云仙彝族乡挖令村民委员会。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10.5870公顷,其中:农用地9.9273公顷 (耕地1.6827公顷、园地0.4005公顷、林地6.5115公顷、草地0.8923公顷、其他农用地0.4403公顷),建设用地0.4608公顷,未利用地0.1989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执行,共涉及思茅区3个征地区片和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等9种地类,Ⅰ区片,标准为水田180.0000万元/公顷、水浇地180.0000万元/公顷、旱地120.0000万元/公顷、园地120.0000万元/公顷、草地60.00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120.0000万元/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80.0000万元/公顷;Ⅱ区片,标准为水田157.5000万元/公顷、园地105.0000万元/公顷、草地52.50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105.000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2.5000万元/公顷;Ⅲ区片,标准为林地33.75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67.5000万元/公顷。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普洱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普政发〔2022〕73号)执行。 (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四、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由普洱市思茅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云仙彝族乡、挖令村民委员会;思茅街道、三家村社区;倚象镇、大寨村民委员会粘贴在所涉及的乡(镇)街道、村及村(居)民小组的公示栏上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如对本公告所属的《关于普洱市思茅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5〕46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人及电话:普洱市思茅区自然资源局,0879-2141677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100号 特此公告。 附件:普洱市思茅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位置图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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