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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思茅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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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劲松委员: 您在思茅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协调解决思茅区人民医院〈土地证〉范围内占地住户搬迁的建议》(第51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对医院发展规划的影响 一是由思茅街道协调区自然资源局规划安置点,动员区医院范围内的占地住户搬迁,并给予相应补偿。二是由于该地块在未完成征收及未进行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已办理土地证,将由思茅街道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撤销区医院未征收土地的土地证。 二、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是思茅街道已于2025年5月对医院东侧与同心路之间低洼地块种植作物进行清理,解决地表积水问题。二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对同心路的市政管道进行疏通。三是思茅街道动员群众对自建房进行修缮和加固,同时严格按照防汛“1262”叫应机制的要求,对片区内的强降雨情况及时响应,迅速通知相关人员。一旦发生突发状况,立即组织人员转移,以确保避免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感谢您对思茅区城乡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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