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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行动!为公共区域卫生“大扫除”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7日 10:24 浏览:[] 作者: 来源: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公共区域是大家共享的生活空间。然而,在日常巡查中,我们注意到部分市民朋友在自家门前、小区公共区域随意堆放物品和垃圾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环境的整洁美观,更对公共卫生及居民的生活品质造成了损害。

环保先行

随意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垃圾,看似是一件小事,实则反映出部分市民环保意识和公共意识的淡薄。公共区域不是私人领地,它属于每一位市民。爱护公共区域卫生,不仅是对环境的尊重,更是对他人健康的负责,是对社会公德的践行。

法条链接

《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城市道路、公共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整洁,有污损、缺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及时清理和修复。

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从事下列行为:

(一)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下列规定的,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十一)违反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我们倡议

NO.1躬身践文明,整洁成日常

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请各位市民及时清理门前堆积的废旧物品、建筑材料等,垃圾做到日产日消,保持门前通道畅通无阻。让文明行为成为一种习惯,让整洁的环境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

NO.2监督护环境,共治焕新颜

主动参与公共区域卫生监督,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如果发现有人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等行为,可以礼貌地提醒对方,共同维护公共环境的整洁。

NO.3 引领新风尚,携手共前行

以身作则,带动身边的家人、朋友和邻居共同参与爱护公共区域卫生的行动。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影响和感染更多的人,让爱护环境、文明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公共区域卫生管理的良好氛围。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共进,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管理好自家门前开始,共同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您的每一份努力都是对这座城市的热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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