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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禁渔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5日 16:17 浏览:[] 作者: 来源:

         为科学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流域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渔业条例》及《农业农村部禁用渔具名录》(农渔发〔2021〕4号)等规定,现就有关禁渔管理公告如下:

一、禁渔区与禁渔期

常年禁渔区

1.思茅街道:洗马河水库、那贺水库、箐门口水库、白庙水库、团山水库

2.南屏镇木乃河水库、信房水库、大箐河水库、梅子湖水库、曼昔水库、茶树林水库

3.倚象镇大寨水库、芹菜塘水库、五里河水库、冬瓜林水库、大黑山水库

4.六顺镇背阴山水库、大中河水库、高笕槽水库、老黄寨水库

5.龙潭乡泡猫河水库、龙潭湖

6.云仙乡大力气水库、大坝河水库、茨箐河水库

7.思茅河城区范围段以及8条支流

季节性禁渔

水域范围:全区自然河流、支流及电站库区

禁渔时间:31063024

二、禁止事项

全面禁止行为

1.制造、销售、使用以下农业农村部明令禁用的渔具:

1刺网类三重刺网、流刺网、单层刺网(网目≤4cm

2围网类双船有囊围网、单船光诱围网

3拖网类单船桁杆拖网、双船框架拖网

4地拉网拦截式地拉网、船布地拉网

5张网类桩张网、锚张网、船张网

6敷网类拦河敷网、船敷式灯光罩网

7陷阱类迷魂阵、地笼网、定置串联倒须笼

8钓具类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拟饵复钩钓具(≥7钩)、真饵复钩钓具(≥7钩)

9耙刺类定置延绳滚钩耙刺、投射箭铦耙刺(含锚鱼器)、钩刺耙刺(如武斗竿)

10笼壶类定置倒须笼壶、串联式笼壶

2.使用无人机、遥控船等智能设备辅助捕捞

3.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性捕捞

)垂钓限制

允许区域:常年禁渔区水库、河流

禁止行为:

1.单竿钩数超过2

2.使用探鱼器、可视锚鱼装置

三、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

1.违反本公告的,没收渔具、渔获物及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2.在澜沧江流域等国家级保护区违规的,依法从重处罚

)刑事责任

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捕捞,情节严重(如渔获超50公斤、使用电鱼设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四、监督举报

农业执法:0879-2124006(工作日08:00-18:00

属地举报:各乡镇政府公示电话

紧急举报:110

五、施行与废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思茅区禁渔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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