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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 20:27 浏览:[] 作者: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预防和减少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思茅区实际,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以及《思茅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全区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89547.62公顷,图斑数3528个。涉及思茅街道、南屏镇、倚象镇、思茅港镇、六顺镇、云仙乡、龙潭乡共7个乡镇(街道)56个行政村、25个社区,占国土面积的21.88%,占全区林地、草地、裸土地面积的31.21%,占全区生态红线面积的39.17%。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思茅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思茅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示意图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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