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5日 09:34 浏览:[]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优化思茅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改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条例》第31条之规定,结合中心城区路网结构变化,特调整货运类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中心城区范围为:思茅街道、南屏镇和倚象镇主城区部分。
二、管控区域
(一)限行区域
1.茶城环线与康平大道交叉路口东侧方向、康平大道;
2.茶城环线与银生路交叉路口东侧方向、银生路;
3.茶城环线与普洱大道交叉路口东侧方向、普洱大道;
4.茶城环线与茶花路交叉路口东侧方向、茶花路;
5.振兴大道与北门路交叉路口南侧方向、振兴大道;
6.茶城环线与古城路交叉路口南侧方向、古城路;
7.普洱大道与大商汇交叉路口西侧方向、普洱大道;
8.洗马湖环线与石龙东路交叉路口西侧方向、石龙东路;
9.洗马湖环线与景东路交叉路口西侧方向、景东路;
10.学苑路与菩提路交叉路口西侧方向、菩提路;
11.茶城环线与茶苑路交叉路口西侧方向、茶苑路;
12.茶城环线与梅园路交叉路口北侧方向、梅园路;
13.茶城环线与园丁路交叉路口北侧方向、园丁路;
14.茶城环线与文华路交叉路口北侧方向、文华路;
15.茶城环线与墨江路交叉路口北侧方向、墨江路;
16.茶城环线与龙生路交叉路口北侧方向、龙生路;
17.茶城环线与振兴大道交叉路口北侧方向、振兴大道;
18.振兴大道与茶苑路交叉路口东侧方向、茶苑路;
19.振兴大道与普洱大道交叉路口东侧方向、普洱大道;
20.振兴大道与南屏路交叉路口东侧方向、南屏路;
21.振兴大道与曙光路交叉路口东侧方向、曙光路;
22.振兴大道与振林街交叉路口东侧方向、振林街;
23.振兴大道与龙生路交叉路口东侧方向、龙生路;
24.振兴大道与龙生路交叉路口北侧方向、振兴大道;
25.滨河东路与思茅大道交叉路口北侧方向、滨河东路;
26.滨河东路与西郊路交叉路口东侧方向、西郊路;
27.滨河东路与土桥路交叉路口东侧、宁洱大道(见附图)。
(二)24小时允许通行路段。茶城环线、洗马湖环线、佛莲山路、帝泊洱大道、振兴大道与茶苑路交叉口至振兴大道与龙生路交叉口、怡景路、思茅大道、启航路、站前路、林云路、军民路等限行区域以外的道路。
三、便民措施
(一)确因需要临时在划定的限制通行区、禁止通行区内行驶的车辆可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申请或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申领通行码(证),待申领成功后,允许在中心城区规定时间、规定线路内通行;
(二)有临时上下货需求的货运车辆请到规定场站、地点上下货物,每日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沿街顺向靠边临时上下货。
四、其他规定
(一)本《通告》所指货运类车辆为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建筑施工车辆、载质量1000千克以上的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车辆;
(二)对违反规定入城、不按规定线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将按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依法予以处罚(禁令标志样式见附图),对违反规定停车、候货候客的,将按照“违法停车”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6年8月6日起施行。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1.限行区域
2.绕行路线
3.禁令标志样式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
附件1
限行区域
附件2
绕行路线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