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 11:21 浏览:[] 作者: 来源:思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孙白杨:
因你不服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12315平台上的回复处理,于2024年11月1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经审查发现,你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材料不全,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因邮政无法送达相关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补正相关材料,或到普洱市思茅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思茅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879-2123130)领取附件文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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