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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普洱市思茅区关于化解农场思茅垦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2001/20250822-00002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公开日期: 2025-08-2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号:

一、政策核心目标

为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统筹安排、合法有序、一户一宗、自愿申请”的原则,坚守依法登记的底线,维护思茅垦区居民合法权益,促进思茅垦区社会和谐稳定,增强思茅垦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思茅区制定本方案,明确思茅垦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工作流程、政策措施及工作要求。

二、关键政策要点解读

(一)工作流程

1.登记流程:按照“申请人申请→由思茅农场和曼昔茶场组织统一报区自然资源局审核→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登记发证”的流程推进,确保各环节规范有序。

2.申请材料: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规划建设材料、地籍调查报告等6类材料。

3.地籍调查:由思茅农场、曼昔茶场负责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开展,调查成果需包含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房产图及界址点坐标等,确保权属清晰、界址明确。

4.不予登记情形: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建房、非法买地建房、小产权房的不得登记、不得以登记代替审批,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二)登记对象

思茅垦区涉及思茅农场和曼昔茶场(以下简称农场、茶场),思茅垦区不动产登记办证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职工群众或其他相关人员:

1.现户籍在思茅农场、曼昔茶场,享受过农场(茶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危改房、棚改房统建政策的原始户主。

2.经农场(茶场)批准,拆除重建自建房、统规自建的原始户主。

3.原在农场(茶场)工作,现人事关系、户籍不在农场(茶场),但在农场(茶场)拥有住房的原始户主。

4.农场(茶场)的办公场所、文化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用房及用地。

(三)宗地面积认定

1.属单元房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危改房、棚改房以建筑占地分摊面积进行登记,由农场(茶场)出具同意分割的意见保留划拨由住户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属非单元房的自建房、统规自建房用地面积小于等于150㎡的以实测用地面积进行登记,由农场(茶场)出具同意分割的意见补缴土地出让金后由住户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用地面积大于150㎡的,超出部分经农场(茶场)同意后按实测用地面积进行登记,超出部分补缴土地出让金后申请不动产登记。

3.属违法用地行为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依法查处后,以协议出让方式完善用地手续后申请不动产登记。

(四)房屋登记处理

1.房屋及地上建筑物规划合规性审查。对纳入本次不动产登记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范围,历史已形成的房屋及地上建筑物,由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符合规划符合性的意见。

2.房屋安全性认定。由农场(茶场)委托开展房屋安全性鉴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检测单位出具相关意见,对认定为房屋质量结构安全的开展房屋及地上建筑物开展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房只登记土地使用权,不登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及时对思茅垦区开展政策培训,向社区、居民小组、群众讲清政策、释疑解惑,讲清办证对象、办理流程、出让金缴纳等政策,正确引导和疏导民意,大力发动群众自愿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二)经费保障。思茅农场、曼昔茶场负责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做好地籍调查和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并统筹经费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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