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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3/20260129-00001 公开目录: 2025年 公开日期: 2026-01-2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思茅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19篇。其中在思茅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4篇;发布《普洱市思茅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度思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2篇;通过普洱河湖长”“清风思茅”“文明思茅”“茶城思茅”“机关党建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思茅区审计局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便民高效的原则,持续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办理流程和联系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透明的信息获取途径。2025年,思茅区审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思茅区审计局抓实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填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单,落实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要求修订完善《思茅区审计局信息工作制度》《思茅区审计局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保密范畴与问责机制常态化开展保密检查培训,筑牢信息管理安全防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思茅区审计局对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标准化要求,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及时公开审计项目结果、整改成效、报告解读等核心信息,集中展现预算执行审计、民生资金审计、重大项目审计等工作成果,以权威信息传递审计监督正能量,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思茅区审计局立足审计监督职能,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要点,与审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审计领域公开规范,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排查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保密审查不到位等问题,同步强化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与实操能力,筑牢信息公开工作保障防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审理阶段因部分事项处于涉密期,信息公开边界界定难度较大,若过早公开审计过程性信息,易泄露审计取证方向、核查重点等敏感内容,可能影响审计核查实效与工作进度,导致该阶段可公开信息范围较窄、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思茅区审计局将立足审计工作实际,精准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平衡,以非涉密、可公开、有价值为核心筛选公开事项。聚焦审计工作节点,在不影响审计进度的前提下,从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动态、审计成果摘要等非涉密维度切入,撰写发布公开信息;建立审计信息公开前置研判机制,明确可公开内容的边界与表述规范,既保障公众知情权,又严守审计工作保密底线,推动信息公开与审计业务协同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思茅区审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思茅区审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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