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思茅区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03/20260129-00001 公开目录: 2025年 公开日期: 2026-01-2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方面,共44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按要求公开《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各类渠道畅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5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等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三是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确保信息的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目前已开通“思茅公安”微信服务号、“思茅公安”视频号、“思茅公安订阅号”微信公众号、思茅警方微博四个新媒体,及时发布公安重要活动、会议政策解读;“办事指南”涵盖户籍、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办理流程2025年,分局在各级媒体共发布信息1306条(次),其中:中央级媒体采用31条(次)、省级媒体采用163条(次)、市级媒体采用423条(次)、区级媒体采用及自营媒体平台发布689条(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实时监测网上公开政府信息,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做到三审三校,避免公开信息引发负面舆论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5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38.07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局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推广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个别业务部门对于贯彻落实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知识学习不够、业务水平不高,造成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加强,全局各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快,业务培训不及时,专业性不强,导致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管理滞后。

(二)改进措施

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管理运用,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充分利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行政透明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要求,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完善投诉受理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以社会需求为方向,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下载Word | 下载PDF    打印 | 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