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公告
思不动产公﹝2023﹞080号
经初步审定,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具结书具体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 | 陈晓明 |
被继承人 | 李惠书 |
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 | ①坐落: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北路55号(普洱人家)七区地下车位7-7号;②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北路(普洱人家)11幢2单元2层202号。 | ①不动产权证号:云(2021)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03214号;②云(2020)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18011号。 |
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陈晓明继承,除陈晓明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5号 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630室
联系方式: 0879-3012853
普洱市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2日